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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区建筑企业“强企”评价标准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XX区实际情况,制订《XX市xx区建筑企业“强企”评价标准》
一、适用范围注册在XX区行政区域内的施工总承包及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且产值及税收归属于XX区
二、申报条件
1、“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二级或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强企”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三级或者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申报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报时没有被列入建筑行业“黑名单”
三、职责分工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区内建筑企业“强企”评价的管理工作;XX区建设行业协会负责区内建筑企业“强企”申报材料的审查、初评工作
四、申报途径各申报企业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到XX区建设行业协会,由XX区建设行业协会负责审核资料的有效性
五、“强企”名单确定根据评价排名结果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XX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XX区建筑业强企、XX区外向型企业”名单
六、“外向型企业”名单确定“外向型企业”为年度省外产值占比较高的建筑业企业,评价标准参照本“强企”评价标准(除产值计算为省外,工程质量奖赋、工程创标化不限区域外),确定“外向型企业”名单,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XX区建筑业强企不重复参与外向型企业评选
七、名单管理XX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作为推荐市级“强企”、“成长型企业”等评先评优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予以剔除名单处理该企业在下年度取消申报资格
八、评价分值评价采用100分基础分+加分制,评价活动每年第一季度集中组织一次
九、其他本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XX区建筑业强企评价暂行办法》(X住建建〔2015〕215号)、《XX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办法》(X住建建[2015)216号)文件不再执行附件XXXX区建筑企业“强企”评分标准附件:XX市XX区建筑企业“强企”评分标准评价内容权重子项评价标准备注建筑业省内产值(前1年度)按区统计局提供数据(上一年度)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15%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100分)综合实力技术中心5%国家级100分,省级50分,市级25分(100分)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人赋2分,二级注册建造师一人赋1分其他国家注册类执业证书的一人赋2分人才实力10%(同一人具备多项执业资格的按一人赋分)(100分)按上述赋分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按申报企业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需盖公章,并有法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名)中的10%资产总额(100分)资产总额数据,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在X纳税按XX区税务局提供数据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社会贡献15%(前1年度)(100100名以后不得分分)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赋5分工程获奖(杯)国家优质工程奖赋4分省级工程质量奖赋3分(前3年)优质工程20%市级工程质量奖赋2分(100分)县(市、区)级工程质量奖赋
0.5分按上述赋分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国家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赋4分工程创标化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赋3分(前3年)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示范工地赋2分标化工地15%县(市、区)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示范工地赋1分(100分)按上述赋分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国家级工法一项赋5分省级工法一项赋3分科技创新市级工法一项赋
0.5分(前3年)科技创新10%国家标准一项赋5分(参编2分)(100分)行业、省级或团体标准一项赋3分(参编1分)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一项赋1分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或课题一项赋5分省级科技示范工程或课题一项赋3分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项赋5分省级科技进步奖一项赋3分发明专利一项赋3分(非转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国家级赋5分,省级赋3分(有效期内)按上述赋分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注:
1、
一、二级临时建造师资格均已废止,不应算为“人才实力”赋分其他类国家注册类职业人员,一二级注册人员均为赋分2分退休注册人员应要提供聘用合同和近3个月银行工资流水证明
2、国家、省、市、区主管部门(联合会、协会、学会)主办发放的装饰类、园林绿化类奖项予以赋分(其余组织不予赋分),其中分金、银、铜的奖项赋分如下国家级奖项中金奖赋4分,银奖赋3分,铜奖赋2分;省级奖项中金奖赋3分,银奖赋2分,铜奖赋
0.5分;市级奖项中金赋奖2分,银奖赋
0.5分,铜奖不赋分
3、省、市、区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示范工地”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协会等其他部门颁发的不子赋分
4、优质工程相关文件明确为参建单位的予以赋分
5、XX省级标准化工地”、“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均予以赋分,XX市级”标准化达标工地”、“标准化优良工地”、“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均予以赋分
7、“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称号除外)”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为准
8、”工程获奖(杯)、“工程创标化”、“科技创新”应提供相关文件(或复印件、管理部门网站截图),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9、“技术中心”为经信部门组织评价的“建筑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
10、同一工程或项目获同一类别项赋分的按最高赋分计一次加分项
1、在正常统计年,企业上一年度省内产值超2亿元,在今年度省内产值增长超10%的,在总分基础上加
0.05分,超15%的,加
0.1分,超20%的,加
0.15分,以此类推,此项封顶
0.5分
2、企业积极参与当年度由区住建局发起的慈善扶贫活动、应急抢险救援的,每捐5万加
0.2分,每参加一次应急抢险救援活动加
0.5分;此项封顶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