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外宿申请制度暂行
一、申请资格
1.夫妻2人同在公司上班的,凭结婚证;
2.配偶在附近工厂上班的,凭结婚证及该厂工作证;
3.有家属在附近定居的,凭户口证明;
二、申请流程合以上任一条件者凭所需证明复印件到所属部门填写《外宿申请表》附表,经后勤课长、厂务经理批准,行政部核实后给予办理外宿事宜;
三、费用计算办理外宿的人员,从办理之日下月起,不再扣住宿费、水电费
四、原先已申请外宿的人员如符合申请条件,可按以上流程重新申请,经批准后同样享受该待遇;
五、已被批准的外宿人员在1个月内不予办理内宿申请1个月后如想重新回公司住宿,需填写《内宿申请表》,经人事主管、公司经理批准核实后根据当时的宿舍资源在1个月内给予办理内宿事宜;
六、已被批准外宿者,应予3天内做好搬迁工作,3天后床位正式取消,外宿人员不得再以其它形式占有床位或宿舍资源;
七、本制度从2014年5月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