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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合同模板新签订日期年一月一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性另I」: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服务员劳动合同模板甲方乙方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为餐厅服务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2、工作地点
三、甲方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乙方在上班期间,乙方外出必须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
2、乙方工作时不能偷懒,必须认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批评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实在太低,甲方有权扣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必须热情、周到、主动,诚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东西,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有权要求一定的赔偿(包括本月工资和奖金扣除)
4、甲方每月押乙方100元的工资,到合同期限满,甲方将全部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做不到合同期限,甲方有权不退回所押工资
四、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五、乙方做到合同期限,甲方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数额根据乙方平时工作的表现来给甲方—乙方—年一月—日劳动合同模板一编号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技能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7”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一个月,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一年一月一日起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录用条件为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章)乙方(签字)年月日个体户劳动合同模板新甲方乙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Q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I;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o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相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
六、劳动纪律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
(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
(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
(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1^
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