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书申请单位(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地址住所(经营场所)房屋产权所有人姓名(或名称)___,房屋性质_______,面积_____m2,联系电话_________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该审批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申请单位(人)作出如下承诺
1.申请许可(备案)的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具有合法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2.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开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住所(经营场所)内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申请单位(人)已经知晓行政许可机关告知的上述全部内容,并承诺符合行政许可机关告知的相关条件、标准或技术要求,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申请单位(人)对以上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若违反承诺,行政许可机关将依法依规撤销相关许可决定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同时自愿接受审批、监管部门的处罚,直至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承担不履行以上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申请单位(人)盖章(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