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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劳动合同模板十篇实用的劳动合同模板十篇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劳动合同篇1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劳动者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二)本合同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O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一种工时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对企业而言相对有利的变化
1、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
2、扩大了企业裁员的范畴,降低了对程序性要求,使得企业经济性裁员更具有操作性;
3、对禁止员工兼职有了实质性的条文进行限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4、明确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操作上更为便利,有了选择余地;
5、明确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注意,这里的“约定”二字是需要企业认真思量和规范的,比如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在《员工手册》里规范
6、对高收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有了“封顶机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带来的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经济补偿金都不用考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非常之低,可能会鼓励企业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灵活用工
8、最后一个有利之处就是员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长期而稳定的劳动关系”其实是对双方而言的,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毕竟企业招聘时候的要求会愈加严格,面对一个明显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员工在跳槽之前必定会“三思而后行”
三、劳务派遣的使用
1、企业需要更审慎的选择有资质、有实力、规范操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一方面是考虑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进行了限定,而且对劳务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担义务也提出较高要求,自身实力有限、操作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规”的;另一方面的考虑是基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如“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务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样提高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至少两年的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业通过“编制”上的区分来实现待遇上的差异变得难以为继”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何理解和实施“同工同酬”的概念将是一个重大挑战
4、明确提出用工单位的“退回机制”“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工单位不能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个潜在的风险;之前有不少劳务派遣公司是将被“用工单位退回”作为一种“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的情况,与被派遣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一方式是否继续可行值得商榷
5、企业需要对如何使用“劳务派遣”进行明确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业为什么要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直接决定了企业应该如何使用“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实是个很不错的指引性意见,针对岗位来区分是否使用“劳务派遣”,核心岗位全部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非核心岗位悉数外包,这样至少解决了“同工同酬”的问题另外,对于几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业,全部人员外包或许是最理性的选择,因为他们本身就足够的资本和专业人才来处理如此纷繁芜杂的劳动用工事宜,与其一不小心就“犯规”,还不如交给专业机构处理
四、过渡阶段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
1、过渡期时间从现在起到20xx年底
2、现有劳动合同的过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继续履行,没有问题;比较棘手的问题是1995年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时以及之后的12年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员工,他们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认为重新签订合同对双方都有利,一方面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相对于《劳动法》对员工的倾斜保护更明显,对企业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确定因素,解决了长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带来的“隐患”当然这一点需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签合同需要双方平等自愿如果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他们原有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个有待明确的问题
(2)“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所有订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要测算一下什么时候本企业工龄满十年,之后再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虑一下其期限与十年工龄相对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对我们公司而言这个不是问题
(4)“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此款规定的经济补偿没什么回旋的余地,也不需要过多考虑和准备
2、新法实施背景下新的劳动合同管理方案
(1)公司现有的“劳动合同制”+“上岗合同制”的模式可以保留,至少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大量出现的情况下,这是帮助企业掌握更多主动的一个模式下岗待聘管理制度也需要重新修订,尽可能降低下岗待聘人员的待遇是唯一的选择
(2)新进员工的合同期限需要重新设计,初步想法是3年十5年,争取更多的试用期时间,并在3年合同期满的时候给双方再选择机会
(3)原有的“劳动合同”和“上岗合同”必须重新修订,至少避免“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出现缺失
3、必须重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或者重新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尽可能通过合同来明确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4、整理并修订公司各类内部规章,确保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尤其要通过公司法务部门的审核
5、年底之前对现有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到年底合同大批量到期时,裁减冗余人员
6、用工成本上升势必要求人力资源部在做明年的人工成本预算的时候也要打的更宽裕,至少每年的工资总额的1/12要预留出来作为“经济补偿”的“备付金”劳动合同篇4尊敬的领导本人自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XXX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日常的工作管理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3、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4、下半年的工作计划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XXXX20xx年7月11日劳动合同篇5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由B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一年—月—日乙方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时终止其中试用期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分配制度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第十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一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吉林省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第十八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第二十条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采用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45条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
25、
26、
27、28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要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给乙方第二十九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它事项第三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第三十一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业限制的范围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乙方经济补偿元/月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三十五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篇6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前X个月是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O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牛.产经营需要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同意薪随岗位而变更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三)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五)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二)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
(五)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具体的休息休假的条件、程序和需要办理的手续,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来执行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一)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是X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试用期后乙方的工资是X元(含加班工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具体如下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人民币X元;
2、加班工资X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被安排补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时间的确定及加班的程序见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发薪日期甲方每月X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调薪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和工作内容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调整的工资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同意购买社会保险,并主动向甲方提供购买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劳动合同篇7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乙方(劳动者)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居住住址户籍地址紧急状态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乙事业甲方愿意招用乙方为其员工,在努力提高投资回报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员工的福利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向甲方承诺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劳务及其他雇佣关系,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陈述的一切信息资料均是真实的,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员工手册》及最新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固定期限形式签定本合同合同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第三条乙方同意并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第五条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业规定的假期休息的权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临时加班的,乙方应当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安排补休,具体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劳动合同篇8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条件下商议续签
二、合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每周实施单双休交替带薪休假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二)其它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过年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7天带薪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共同商议)
四、劳动报酬(-)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形式执行
1、基本工资元月岗位工资元月工龄工资元月交通补助元月餐补元月全勤奖元月提成奖惩社保补现元月
2、每月技术提成根据当月所填《每日工作进度表》计算,业务提成根据当月参与业务情况以及项目结款情况而定;
3、每月奖惩根据当月实际发生计算;
4、每月社保补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
(二)其他形式
1、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甲方每月一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向乙方发放养老保险、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金元,由乙方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若因乙方未及时足额办理社会保险而造成损失的,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自担
六、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公司禁止任何人私自拷贝客户信息、资料、方案、打印资料带出公司,否则视为盗窃行为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剩余的一切经济数目,视为自动放弃由此给公司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公司名誉造成损坏,公司将用法律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三个月基本工资为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一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劳动合同的调解及仲裁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劳动合同篇9甲方公司乙方(员工工号)乙_(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劳动法或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自愿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元,支付方式为_按月支付每月1000元,直至支付到年月So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公司按规定依法为乙方继续缴纳三金,其中员工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按月支付的1000元补偿金中代为缴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资、补贴或奖金等,乙方也不再履行劳动义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劳动合同篇10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乙方)性别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历专业籍贯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___________月日有效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岗位地点及任务
1、工作岗位由乙方担任培训中心的美术教师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任务乙方承担所有班的美术课授课任务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平时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期间住宿及午饭由甲方负责提供寒假工作天,暑假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期间每日三餐及住宿为乙方提供甲方提供吃住如乙方不实施,其成本不与工资兑换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工作时间之内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3、乙方在工作时间之外包括上下班路上,人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在执行排练任务时自行加课,应为自愿加班,不记工资第四条工资报酬
1、乙方基本工资为每天元,寒暑假基本工资为每天元,甲方必须按学生正常开课时四周一次,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不得拖欠全体休息时,乙方没有工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个月,否则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资的%付给乙方工资
2、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3、乙方为甲方介绍一位学生,可得一次性奖金元整
4、甲方在乙方超额完成任务后获得的奖金,应在乙方超额完成任务的当月发放
5、工资支付方式1现金2银行卡支付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第五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在四个星期中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扣除请假当天工资和当月各项奖金寒暑假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扣除当天工资和寒暑假各项奖金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迟到或早退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4、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规定的教学任务,将扣除与奖励工资相同数额的工资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获得劳动报酬
2、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按时、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授课中学生课堂活动组织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
2.向乙方提供教材、教学用具、教学安排、课表等有关教学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的;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宣布破产的;3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4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5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视违反合同条约,应当支付全额违约金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天通知甲方;3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三)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三)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八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看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首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造成的后果再另行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O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年月日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
(一)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规定
(一)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二)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甲方代表人(委托人)年月________日乙方年月日劳动合同篇2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违约金约定的规范性、合理性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找到一定的平衡性非常重要,江劳、上海等地的规定极大地限制了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的条件,导致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约束;而北京、天津等地却没有为违约金的约定限制条件,用表面的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平等性,都是不合理的法律应当就约定违约金确立一个前提条件,即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性质等合理确定
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只能针对某些事项才能设定,这一点尤其需要各位劳动者注意在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和劳动者公平协商,而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违约金数额劳动合同篇3
一、对企业用工带来的主要挑战
1、员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考虑到企业裁减员工的难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过程中对招聘要求和目的应更加明晰,资格审查、背景调查和入职体检成为愈加重要的环节,同时招聘阶段必须对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明示这为之后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从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准备
2、对试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1试用期薪资标准不能过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期限较之前缩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有了明确标准”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合同解除成为相对成本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无需支付补偿金,对程序和依据上的要求偏低(从这个角度讲对企业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设定6个月试用期)
3、劳动关系倾向于长期化和稳定化《劳动合同法》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严格,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是“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都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会使得员工较容易与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大批员工将很快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针对企业需要保留的核心员工,企业是乐于看到这种情况,但是需要企业给员工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合理的职业规划;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较强的中低层次通用岗位,企业倾向于签订中长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终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员工
4、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明确“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这使得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条款”变得失去意义;
(3)明确规定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个月之内;一年之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4)对违约金条款的使用限定在两种情况,出资培训和竞业限制,企业失去了任意设定违约金的可能;
(5)劳动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劳动者不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获得补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5、对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显提升,尤其是规章制度的订立
(1)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在总则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同时对于规定制度明确公示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对于内部规章制度还有一个隐蔽的“陷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类似于“女职工入职之后几年内不能结婚、不得生育”的规定是否会绝迹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劳动纪律”不再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可能的解读是“劳动纪律”不再是企业和员工一对一协商约定的结果,而是集体协商的产物
6、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显的差别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强化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倾向与之前的《劳动法》有明显区别,合同终止同样需要支付补偿金,而且支付的标准与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劳动合同法》取消合同约定终止的条款,这样弱化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至少对于企业成本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据上有区别可以预见到的是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取代了原来合同终止成为风险和成本均较低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因为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味着双倍的补偿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业违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终止同样需支付补偿金(本质上也是鼓励用工的长期化)
(2)补偿金计算时,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之前的规定不满六个月无需支付补偿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将直接导致企业在解除和终止员工合同时风险急剧上升,企业将更青睐于协商解除将风险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5事实上“企业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这一命题的更准确的表述的“守法企业”、“用工规范企业”、“法制意识较强企业”以及“劳动监察力度较强地区的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将大幅度上升其实这是个两难的选择,这类企业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时,对员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优秀的员工
8、对老员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员工将成为一个极富挑战性的课题1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和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2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员工,企业将不能以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岗位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样企业经营困难或技术革新也不能裁减他们这让此类员工在退休前离职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企业需要更多考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这批员工,避免他们“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长病假”的情况出现
9、工会作用得到的强化1订立集体合同时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2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提起仲裁和诉讼;3被派遣劳动者有权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