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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街道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全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的监管,确保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律意识,改善市场经营环境,规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主体资格和经营秩序,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溯源体系建设;严查违法违规问题,防止问题食品(食用农产品)流入集贸市场,提升上市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重点在去年深入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街工作实际,以农贸市场为整治重点
三、职责分工食药监所负责食品安全整治,督促集贸市场开办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市场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城管执法中队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贸市场以及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和场内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查处市场违法建设和场外违法占道摆摊设点经营行为工商所负责经营秩序整治,落实划行归市要求,加强市场主体资格管理,监督经营户亮照经营,依法受理处理消费投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严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集贸市场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是否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是否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批发市场开办方是否开展入场检测
2.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的肉及肉制品、蔬菜、水产品、水发产品、水果等重点品种的检查巡查,重点核查检疫证明、产地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索证索票情况加强监督抽检,全街全年开展定性检测不少于150批次(含农贸市场快检室检测批次、各监管所对各农贸市场快检批次)、定量检测不少于12批次
3.加强现场制售食品监管检查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的销售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把好原料进货关以卤凉菜、豆制品等为重点,依法查处不具备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行为;严禁食品经营者购进无合法来源或不可追溯来源的食品原料检查加工制作和销售过程管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保持食品制售环境卫生清洁;现场销售卤凉菜是否完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销售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是否穿着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手套督促经营者建立和执行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制度,现场制售食品加工制作配料公示制度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未经许可预先研磨混合好的食品等行为
4.严打违法经营行为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等违法行为,或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所含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涉嫌犯罪线索,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加强对集贸市场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取缔马路摊担和市场周边店外经营行为,确保市场周边无场外场和马路市场,无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现象
2.加强对农贸市场场内和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落实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周边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治理解决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环境卫生问题
(三)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检查集贸市场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督促市场划行归市、分区销售,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促进市场文明经营、规范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2年7月)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集贸市场进行深入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清理整顿阶段(2022年8月-9月)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街道食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10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探索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各村(社区)要指派专人按时上报信息材料及相关数据,于10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情况、重大舆情等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