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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院实验(训)室人员管理制度实验(训)室工作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实验(训)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努力搞好本职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验(训)室工作人员范围实验(训I)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训)室工作的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二、对实验(训)室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实验(训)室工作人员要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实验技术和管理业务要求具有一定业务能力,原则上应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实验(训)室主任应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原则上实验(训I)室主任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应专业人员担任
(三)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实验(训)室建设和管理,为改革实验教学,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仪器设备工作人员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技术,对工作要具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五)实验(训I)室实行坐班制,工作人员要接受主管单位考勤
三、实验(训)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训)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有关部门领导下主持本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2.制订本实验室的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本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4.组织完成学校实验教学任务,保证实验正常、顺利开设;
5.负责本实验(训)室日常经费的使用,制订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
6.负责本实验(训)室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具体技术工作;
7.管理本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的调拨、维护、修理和校正工作;
8.负责本实验(训1)室实验对外服务管理工作;
9.承担实验(训|)室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实验(训)教师岗位职责
1.参加编写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努力掌握本学科实验技术,上好实验课;
2.在实验(训)室主任领导下从事实验教学的授课、指导和批改作业工作;
3.负责实验前仪器设备的调试、分配,及实验材料配置等准备工作;
4.负责对教工、学生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5.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保养、校正和一般维修工作;
6.制作、保管与实验教学有关的标本、模型和图件;
7.承担实验(训|)室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实验(训1)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
2.保管实验(训)室的仪器设备、药品和材料,采购低值易耗的实验材料;
3.参与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仪器设备的发放、回收及一般性检验等工作;
5.建立实验(训|)室明细账目;
6.做好实验(训|)室安全卫生工作;
7.完成实验(训)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验(训)室人员管理
(一)各教学单位全面负责实验(训)室日常管理
(二)实验(训)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人员聘任,依据实验(训)室规模、教学时数、在校学生人数及仪器设备操作与维护工作量等拟定,报经人事处确定
(三)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必须是实验(训)室固定工作人员,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或实验(训)室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四)实验(训)室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所在单位按人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学校每两年进行一次优秀实验(训)室工作者评选,对成绩显著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学院实验(实训I)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号)停止执行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