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总则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焦化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3职责
3.1安全副总负责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安全紧急会议、公司级安全会议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安委会、事故分析会等相关会议的组织、记录
3.3各厂安全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并记录4管理/工作程序
4.1会议内容
4.
1.1安委会内容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4.
1.2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4.
1.3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4.
1.4安全例会内容包括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4.
1.5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隐患治理
4.2会议形式
4.
2.1公司级安全会议(安委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管理部记录(召开频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安全例会由安全副总组织召开或委托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组织召开,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安全主管参加,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每周召开一次)
4.
2.2各生产单位安全会议由本单位安全负责人主持召开,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423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4.3会议要求
4.
3.1任何被召集参加会议的人不得无故缺席,确实有事者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方可不参加会议
4.
3.2会议召集者应在会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列出会议重要事项,重要的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相关部门、人员下发
4.
3.3会议召集者应准确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地点、时间、内容等
4.
3.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去落实,并及时完成5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制定、解释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