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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高校法学教育特色培养思考农业高校法学教育特色培养思考——以新疆农业大学为例杨立敏李君泰群高(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教务处)摘要我国众多高校都开设有法学专业,农业高校的法学专业相对处于弱势社会对法律服务多元化的需要,单纯的法学知识已很难满足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这就要求法学人才培养需要进行本门学科的专深教育,也需要与其他学科共同进行复合与交叉的培养农业高校的自然学科正是其法学教育得以依托的优势资源,并为其法学教育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关键词农业高校;法学教育;特色定位;人才培养面对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快速转型,各种法律服务成为整个社会实在的需求,更多的法学人才成为多种职位的选择对象,这就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大学开办法学专业提供了机遇
一、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概况法学教育是一门独特的学科教育,以培养法律人才、发展法学学科以及为社会提供专业水平的法律服务为主要目的,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特征英国教育家纽曼在《大学的理念》一书中说,大学主要是传授知识,实行博雅教育,引导学生精神成人大学是以培养人才为理念的,最终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向社会提供适用性人才和科学成果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是综合素质人才,除了法律知识以外,还应该具有政治、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明晰了人才培养理念和目标,形成了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理论讲授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法学本科教育,培养法学学生形成法治精神理念,具备逻辑思辨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理论功底和实际运用专业技能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使命,加强对法学教育的研究和思考,推动法学教育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也是法学教育者的重要学术使命我国法学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2009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披露,“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了
105.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除了传统的综合性大学和政法院校开办法学专业外,很多财经类、师范类、理工类、医药类、农林类、语言类大学也都开办了法学专业市场对法学人才的广泛需求,法律工作者地位的提高以及律师类法律工作者的高收入都促成了法学专业生源的增加,并点燃了各类院校开办法学专业的热情客观上也存在的状况是,一些院校开办法学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是经济利益驱使,认为法学专业办学成本相对较低,甚至认为法学教育不需要实验场所,不需要仪器设备,有个教室,添加一些桌椅,配备几名法学专业或政治理论课教师,“一支粉笔,一张嘴”即可搞定,而这些学校建设的中心仍然倾向于其传统学科,法学专业从师资配备、学科建设、经费投入都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基于上述因素,一方面表现为,法学专业开办过热,基本上综合性大学均设有法学专业,招收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另一方面,《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2009》显示,11个专业大类中,2008届法学类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9%,排名倒数第二,远低于当年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88%而2006届和2007届的法学类毕业生就业率也分别排名倒数第三和倒数第一这样的统计结果是否意味着供大于求,法学人才真的已经过剩了呢?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曹义孙坦言“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不容乐观,但法学人才并非饱和当下法学院系在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技巧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比较弱,这表明很多法学院系对法学专业本身的定位不清楚,不知道该将法学教育定位为学术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同时专业课程设置不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需要,出现法教育界所说的一方面法学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大量涉外法律职业无人问津的‘二八现象”另外,各个院校法学教育的资源与水平不同,甚至差异很大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综合性大学以及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政法类院校在法学教育中拥有优秀师资,学术积淀丰厚,培养体系规范,这些院校法学毕业生相对更受司法单位等法律职场的亲睐和接纳而其他高校开设法学专业的相对起步较晚,农业高校基本都是在2000年后开设,没有学术积淀,师资匮乏,尤其缺乏法学教授等学科带头人,教师正处于成长期,理论教学和科研能力都还比较弱,学术氛围还不浓厚,如果仅仅局限于自身法学实力,单纯做法学理论教育,不求创新和特色发展,很难形成自己的专业优势,也不容易培养出高质量受欢迎的法学人才
二、农业院校法学教育的弱势与机遇我国农业高校众多,学科设置基本都涵盖了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文学、生命科学、法学、管理学等各个领域,法学专业一般是在人文学院中设立法学专业或成立文法学院,法学本科的教育层次整体还比较低,大多数基本上都只开设有法学本科专业,除了少数几所高校有1〜2个法学硕士点外,尚没有1所农业高校有法学博士点其传统强势学科则是农学、植保、园艺、食品科学、动物科学、资源环境、农业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学科相比其他综合性大学,农业高校的法学专业明显属于非主流学科,在学校受到的重视程度较低投入较少,通常只是作为一个综合性大学的边角补充存在而已在如此情境之中,农业高校的法学专业想做大做强确实很难,然而不谋创新不图发展则只能苟延残喘,误人子弟,最终死路一条郭捷教授主持的教育部教改项目“地方政法院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不同类院校毕业生的选择倾向不同从倾向最高到最低排列,选择政法类高校的单位有459个,综合类高校的有344个,财经政法类的有274个,财经类的有134个,师范类的有128个,语言类的有115个,理工类的有64个,农林和医药类的均为51个,其他类的有57个”从这个调查结果不难看出,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受用人单位的认可度很低,与此相应的是农业院校法学毕业生与政法类院校法学毕业生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这是需要承认的事实,也在情理之中农业高校的法学专业起步晚,起点低,师资质不高,量不多,知识理论缺乏积淀,学术成果尚未形成,学术氛围还很欠缺这些都是农业院校法学专业的不利因素,而且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那么,农业院校的法学教育是否完全没有有利条件,甚至没有存在的必要呢?似乎也不尽然,上述被调查“单位性质主要为公检法司,占被调查对象的
70.8%,”3而法律专业学生的职业范围不限于“公检法”机关,还涉及政府管理部门、各级行政机关、社区等社会管理服务部门、非政府机构法律事务部门及各类企业法务部门正如江平教授所言“在我们国家,法学的就业面是相当广的因为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强的政治学或者行政学,法学在某种意义上包含了政治学甚至是行政管理,所以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去公检法,可以当律师,也可以去国家机关,也可以在企业,也可以在基层,也可以在任何一个机构里面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的几乎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机关、每一层次里面都能容纳作为通才的法律人,只要我们能把一些基本的东西学好”因此,凭借前述数据统计并不能证明法学人才过剩,恰恰提出了法学人才培养需要适应社会需求的问题那么,农业高校的法学毕业生就未必没有市场,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如何培养值得注意的是,在前述项目中“将人才类型分为通才、专才、复合型、应用型和其他,调查显示有
84.39%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复合型和应用型”,3反映出社会对法律服务多元化的需要,对各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单纯的法学专业已很难满足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因此,法学教育既要符合一般教育教学规律,又要满足法律职业对人才的特殊要求;法学人才培养既需要本门学科的专深教育,又需要与其他学科进行复合交叉的培养“近年来,无论是在整体意义上的人文学科,还是在法学界内部,都兴起了跨学科研究在法律领域,最近十几年,国际学术界的跨学科研究并非局限于在社会科学与法学之间做某种跨学科研究(如传统的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而是在自然科学与法学之间实现‘大跨步,比如脑科学与法律、神经生物学与法律、进化论法学等甚至有脑科学实验室中的科学家,在一篇名为《神经科学彻底革新法律》的论文中,大胆地宣称神经生物学将‘彻底变革法律尽管上述说法略显夸张,但自然科学界对法律的重视却可见一斑”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取决于法学教育的不断创新和准确定位法学专业有无特色,培养的质量如何,毕业生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最终决定着该学校法学专业能走多远,存在多久这是不能逃避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对于传统的理工、农科院校来讲,如何扬长避短,找准方向,明确培养目标是极为关键和重要的“法学院在增加和支撑大学声誉的同时也会持续依赖大学声誉这种无形资产;法学教育的专业化、职业化也会促使法学院必须更多依赖大学的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法学的多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也往往要依赖大学的其他院系历史的经验表明,专业化和分工并不导致分裂,而是强调互补”农业院校单纯的法学专业凸显弱势,但是其传统强势学科--自然科学却是其法学教育得以依托发展的优势资源,这也是政法类院校所不具备的宝贵资源,这些学科资源为农业高校的法学专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三、农业高校法学教育特色定位“大学到底以什么为本?第一,在定位上以特色为本目前,我国的法学院校有600多所我个人判断,法学教育已经进入到多元化时代所以每个法学院都应有自己的特色,没有特色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谈到法学教育,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教授如是说作为农业高校,发挥学科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使法学与农林、资源环境、食品科学、生命科学、动物科学、植物保护、农经、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交叉相融,优势互补,相互支撑,资源共享,培养既具备自然科学知识,又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正是社会广泛需要而缺乏的人才例如关于土地资源管理问题,既需要懂得土地资源的基本属性,按照承载功能科学利用规划,同时也要懂得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才能依法管理和保护土地资源;再如,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涉及生物高科技知识,也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因此,农业高校的法学专业挑战与机遇并存,如何在法学专业通识教育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依托其他学科进行法学专业的特色方向培养,成为非传统法学强势院校的必然选择部分农业高校已经充分认识到特色定位的重要性,并设定了特色的培养目标,如华中农业大学,将法学专业的研究集中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法和农村经济法制两个方向上,研究包括以土地、水流、矿藏、大气、海洋、湿地、山脉、野生动植物、草原、自然保护区等为要素的自然资源环境法律制度和以人口为中心的城镇、农村、人口环境法律制度建设;农业、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三农”法律保护和评价、农村市场主体、农业生产经营、土地承包经营、农业投融资、农业产业化城镇化等方面的经济法制研究特色培养从事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和农产品贸易系统及重点与农业相关的金融、税务、保险、工商管理、海关、动植物检疫等部门工作,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再如东北农业大学法学院利用农业院校的学科优势,率先在高校法学专业中将土地法学作为核心课程,以理论教学为基础,结合我国土地管理与利用现状、重要的土地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是将农村社会存在的土地法律问题引入教学之中,突出体现该课程的农业法学特色新疆农业大学自2000年开始筹办法学专业,2001年依托经济学专业开出经济法与经纪人实务专业方向并开始连续招生,2004年申办法学专业获得批准,2005年开始连续招收法学专业学生法学专业筹建工作历时四年之久,对于在农业院校如何开设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的特色方向如何科学定位、特色课程体系如何设计、课程的安排和衔接,怎样达到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具有吸引力、实用性,使学生在就业时具有相对的竞争优势等问题,对疆内的兄弟院校和疆外的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的特色和培养方向进行了专题调研最终确定以社会需求为基础完善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调整课程进度;依托本校优势学科专业,确定本校法学专业以资源环境法学为特色,并在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加以体现在专业建设上,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和学科建设为主线,以教学基本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理论教学为核心,以专业特色为目标,以就业竞争力为关键,不断强化实践教学,知识、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协调发展,努力培养具有“文化底蕴、经济头脑、管理功底、法治理念、一技之长”的优秀人才
四、突出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法学与自然科学相融合,在法学专业课程之外,设置包括人文、社会、管理和自然科学等通识课程模块,强化社会调查实践能力与理论创新精神的培养,形成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系
(一)设置法学专业特色课程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