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1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2检查范围包括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个方面3检查内容及形成
3.1使用单位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至少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并做成记录或报告形式,交安环科存档,检查内容包括
3.
1.1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
1.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1.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
1.4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
3.
1.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1.6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
1.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地方的防火安全情况
1.
1.8安全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3.
1.9安全巡查情况
4.
1.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5.2有关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6.3车间领导、专职安全员每星期应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平常应不定期地对该部位巡检,并作好记录
7.4在检查或巡检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马上落实措施,排除隐患
4.考核
4.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处罚责任单位相关人员50-500元
4.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