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产品购销合同出卖人(合约甲方)买受人(合约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约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约甲方向合约乙方肉类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货物名称机构数量单价(元/KG)金额(元)备注分批发货合计
二、发货期限为X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按合约乙方要求分期发货
三、运输合约甲方负责运输货物至合约乙方指定位置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货物到场经合约乙方验货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约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合约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合约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合约甲方;发生合约乙方拒收或者合约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合约甲方应在5日内另行向合约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合约乙方有权解除合约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合约乙方造成损失的,合约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合约乙方不再需要合约甲方送货的,或合约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合约乙方的,均应提前5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约;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约未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