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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运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客运网建设,切实解决我县当前城乡客运面临的困难,改革现行城乡客运运营模式,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进程,实现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服务好城乡居民的“行有所乘”有力支撑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依据《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及《农村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益属性原则明确城乡客运公交的公共服务性质,切实方便人民群众
(二)便民服务原则坚持线路设置和站点布局科学合理化、车辆设施整洁化、运营方式公交化、票价优惠均等化、服务标准规范化、群众出行安全便捷化
(三)城乡一体原则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充分、密度适宜的城乡客运公交网络
(四)融合发展原则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与供销、旅游、电商等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总体目标通过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革,全面实现“规划科学、资源优化、管理统
一、便捷高效”的城乡道路客运公交一体化目标,建立健全县域公交全覆盖的城乡客运体系
(二)工作任务
1.通过服务质量公开竞争方式选定运营方,由其投资组建城乡班线公交化运营公司,确保运营公司作为经营城乡公交客运的运营主体,经营模式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县域原有的29条线路挂靠在忻州运输公司和顺达车队的车辆按审批线路到期时限为准,到期后不再延续,自动退出
2.统一规划公交网络对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进行统一规划,完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乡(镇)村公交网络,形成以城区公交网为基础、骨干公交网为重点、区域公交网为补充的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网络
3.统一运营管理运营车型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做到“三统一”(车型统
一、颜色统
一、标识统一),根据客流密度、行程距离等运营因素,合理测算运营成本,由物价部门依法定程序确定票价
4.妥善安置原线路经营户,原从事城乡客运经营户车辆到期后按政府规定退出经营的,组建的新运营公司可依据劳动法按岗位优先聘用到新的运营公司上岗就业,并对车辆残值评估后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现有客运市场的调研,准确掌握各项运营体制和运营数据做好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规划、城乡公交客运线路及站场布局规划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拟出运营公司的组建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运营方,协商授权对全县城乡公交进行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
2.29条农村客运线路进行调整,促进公交线路运行合理化,对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坚持“车头向下合理调配运力,拓展城乡公交线路的深度和广度
3.行政许可经营期限到期的车辆,依法收回行政许可,全部无条件退出经营;全县城乡客运线路最长许可时限为2023年1月份,也可采取按逐步到期收回,运营公司应提前安排车辆购置计划
4.公交车辆全部统一使用新能源车辆,原有的柴油车、汽油车及LNG、CNG车辆全部淘汰取消对接好国家、省有关优惠补助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电动汽车用电补贴、线路运营补贴等政策性资金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到2022年底,所有许可的线路客运车辆全部到期,全县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条件更加成熟,网络布局得以进一步优化,全县进一步重点提升服务,强化点线衔接,统筹农村客运与高铁客运、城市公交、长途班线的衔接与融洽,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支撑、建制村为节点、放射和循环互补的城乡客运网络
2.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通客车公路基础条件,完善城乡客运西站功能;规划建设乡镇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客运、物流、快递、邮政、电商等融合发展;在客流密集处设置港湾站、招呼站,合理设置候车亭或停车站(牌)
四、职责分工
(一)交通局
1.制定城乡班线公交化运营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城乡综合建设的衔接
2.对新组建运营管理公司的运营质量、服务等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公交枢纽站和公交保养场建设工作
4.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开辟和调整运营线路、新公交车辆
5.依据《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对公共交通有关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情况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营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6.推动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建立和完善智能调度系统,公交信息采集和发布系统,完善公交智能自动收费系统和公交门户网站,提高运营服务水平
(二)财政局
1.将县城公共交通发展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向城市公共交通倾斜
2.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政策性亏损评估和补贴制度,每年定期对公交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合理界定和计算实行低票价以及学生、老年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并给予补贴、兑现执行现已明确的公交事业减免税费政策
3.每年对县城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经审定核实后,定期进行专项政策性经济补偿
(三)发改局实行低票价政策,在兼顾公共交通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严格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原则,科学核定和监管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完善县城公共交通票价听证制度,提高票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将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时对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公安局、交警大队
1.对接各类破坏正常运营的行为,维护道路运营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营氛围
2.在具备公交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上设置公交优先(专用)车道,适当限制非公交车辆的通行,同时兼顾非机动车和步行交通,确保公交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合理设置公交车辆专用信号设施,减少公交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
3.加强公交优先(专用)车道管理,建立公交优先(专用)车道监控系统,对占用公交优先(专用)车道、干扰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
4.协助公交车在首末站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有序占道停放
(五)行政审批局负责运营的各项证件的审批,指导各项上报程序的合法性
(六)审计局定期对运营单位的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为政府提供真实有效的运营数据
(七)电力公司配合做好站场充电桩的用电工作(A)各乡(镇)配合运营方布局公交停靠场地充电站建设,维护本辖区的运营环境
(九)运营公司
1.科学调度车辆和编制运行计划,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加大车辆密度,缩短乘客出行时间
2.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及时淘汰技术条件差的车辆
3.加强对车辆、场站等设施的维护保养,保障群众安全、放心乘车
4.强化对企业职工队伍的培训教育,提升行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5.优化公交线网结构,做好开辟和调整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辆工作,不断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效率,确保市民方便出行
6.建设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充电桩等充换电设施时,应充分考虑社会服务功能,引导、带动、服务社会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
7.做好原运营线路车辆经营户的安抚、安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运营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前期组建、运行管理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夯实责任、相互配合,确保全县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要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建立必要的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加大财力保障根据“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全民免费”的原则,县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各方面资金并及时拨付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城乡客运公交市场监管措施,督促城乡客运公交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运营、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促进城乡客运公交经营单位不断提高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公共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向从事公路客运和农村客运的企业、车主和驾驶员宣讲政策,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增强客运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