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等实施办法,直接向企业以及上一级机关汇报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和事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2、做好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3、定期组织对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查验
4、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确定安全管理资料收集、记录、归档、储存、处理人员
5、受理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情况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落实整改措施,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复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