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森林防火责任书为扎实做好我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规范营林生产及木材生产项目工程队森林防火管理,有效避免生产作业期间,因作业人员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防火安全特签定本责任书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第二条项目工程队负责人,对本工程队生产作业期间的森林防火全面负责第三条项目工程队负责人应加强对生产作业人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及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知识培训,构筑思想防线,提高作业人员防火意识和防火自救避险能力第四条所有进入林区生产作业人员,不得在林区内吸烟,不得乱扔易引起火灾的物品第五条不得在工棚内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施,不得使用高功率灯具照明第六条严禁在林区内焚烧生活垃圾,工棚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第七条严格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炼山或堆烧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炼山或堆烧第八条未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隔离带不达标的不予审批用火经审批同意炼山或堆烧的,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用火,点烧时按规程操作,项目工程队负责人必须按标准以上人数组织炼山人员和看护人员第九条项目工程队在生产作业时要注意高压输电线路严防输电线路断落或变压器着火,引发森林火灾第十条生产作业区内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时报告林场防火办,并积极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和安全补救,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二.施工地点.项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十二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福建省建瓯国有林场和项目工程队各一份,本项目签订之日起实行,工程结束后中止福建省建瓯水西国有林场(签章)项目工程队(签章)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