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退役士兵免修课程申请(审批)表说明
1.免修申请在办理复学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须附相关(退役证、奖励、处分)证明复印件,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审核;
2.免修的课程百分制成绩以“90分”登记,五级制成绩以“优秀”登记,人文素质类成绩以“合格”登记;
3.服役期间奖惩加减分,按《鼓励大学生入伍实施办法》认定实施;4由学生本人将申请(审批)表复印件交各任课教师,原件交教务处(学子楼802)学生本人留存复印件,如未按要求交复印件和原件,相应课程将无法获得成绩和学分,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系班级学号入伍前入学时间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复学时间申请免修课程注以下课程申请免修只允许办理一次,请慎重选择口体育I口体育口口军事理论口体育锻炼口军事技能口青年学生健康教育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口形势与政策□思想和体系概论口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与训练口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口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申请事由(请简要说明)本人签字年月日武装部审核意见(食堂488)注服役期间获得奖励或受过处分者,需填写此栏经办人签字年月日系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教务处审核意见(学子楼802)签字年月日成绩管理审核(学子楼802)注免修课程未盖“已审核教务处”章,评定成绩无效经办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