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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开展“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根据《深化拓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活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通知》《2023年开展“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要求,为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拟开展“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开展“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文明科室、树奋进团队,创文明窗口、树服务品牌,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为主要内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广大干部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营造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为创造良好服务环境奠定的坚实基础
二、创建内容
(一)创文明科室、树奋进团队各办(中心、站)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县文明委安排部署,根据街道“文明科室”创建标准开展自评,并于12月20日前将《街道“文明科室”创建自评表》交党建工作办公室,由党建工作办公室结合各科室实际情况及自评情况提交2个“文明科室”名选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并公示结束后上报县文明委(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各办(中心、站)
(二)创文明窗口、树服务品牌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政务大厅工作实际,按照“文明窗口”创建标准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评选活动,于12月20日前将评选出的2个“文明窗口”资料交党建工作办公室汇总报党工委研究同意并公示结束后上报县文明委(责任单位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三)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由各办(中心、站)根据创建“文明标兵”指导标准,在本科室开展文明标兵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1名“文明标兵”,于12月20日前将《街道“文明标兵”登记表》交党建工作办公室,由党建工作办公室结合自评情况提交2名“文明标兵”人选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并公示结束后上报县文明委(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各办(中心、站))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的重要载体,要统一思想认识,以“三创三树”活动为载体,把典型培养、标杆引领、文明传承贯穿到本单位工作中,有效推进业务工作创新和个人能力素质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对照创建活动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保“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做好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的深度融合,以争创文明科室和争当文明标兵为引领,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的工作模式,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持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