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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控制规章制度原则第一条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相关人员分别相关相关项目第二条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相关人员相关相关项目,以免责任混淆第三条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第四条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第五条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第六条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第七条已签章的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第八条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第九条相关相关项目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相关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第十条上项相关人员应采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暂代其职务第十一条各项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或盖章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戮销案,防止重复请款第十二条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第十三条倘相关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帐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本合同支付资金服务,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帐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第十四条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管控第十五条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第十六条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好写,并避免涂改第十七条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