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学院院内包括办公室、教学实验室、学生大赛实验室,里面有大量的图书文献、家具、计算机、实验设备等,是各种电器设备的密集之地,也是学院消防安全的防范重点
2、学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制,学院院长作为学院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各办公室由办公室使用人员作为办公室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作为实验室消防安全负责人各实验室分管人员作为分管实验室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
3、消防安全实行定期巡查制度,由学院领导、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等定期对学院消防安全进行巡查
4、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院;严禁在学院各办公室、实验室乱拉电线、网线;严禁使用明火加热器具;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应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
5、严禁在学院公共区域、办公室和实验室吸烟
6、学院的消防通道、应急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学院领导、社区、学校保卫处联系
7、学院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消防水龙头的具体位置、使用方法;熟悉消防通道位置和逃生路径;最好能掌握消防工具的使用
8、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启动手动报警开关和消防设备,当出现火灾或突发情况时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警切断火源附近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水龙头等扑灭明火
9、发现事故隐患,请及时报告学院领导、社区、保卫处;发现火情灾情,请及时报告学院办公室(),学校保卫处()或直接拨打
110、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