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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总则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发生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身心健康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3-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做到平战结合,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情在5个及以上乡镇流行,或出现二代病人
(8)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H级)-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全县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2)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超过5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3个及以上乡镇
(3)腺鼠疫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10例以上并波及2个及以上乡镇
(4)1周内全县霍乱发病10-30例,疫情流行未超过5个乡镇,未出现二代病人
(5)全县乙类、丙类传染病局部暴发,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或发现我国己消灭的传奥病病例,但无扩散趋势
(7)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全县各乡镇,或其他地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我县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需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13-事件
3.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H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川级)
(1)周边县市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2)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未超过5例,但出现难以追踪传染源的病例
(3)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腺鼠疫病例连续发生5例及以上,未波及其他乡镇1周内霍乱发病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乡镇1周内全县出现乙、丙类传染病局部暴发,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6)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达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达100人,但事故发生在学校或重要活动期间
(9)发生急性职业病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10)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省内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2)发现腺鼠疫病例,无扩散趋势
(3)1周内霍乱发病5例以下,或全县首次发生1周内全县出现乙、丙类传染病局部暴发,但发病水平未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一次食物中毒30-99人,无死亡病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7)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发生100例以上聚集性疫情
(8)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并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监测全县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县卫健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包括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传染病主要症状和重点传染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并负责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i则质量-15-预警县卫健局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县卫健局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教育机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报告单位
(2)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包括个体开业医生、检验检疫机构的业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责任报告人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16-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健局报告接到报告后,县卫健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可视情况向周边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互通信息报告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和应急处置情况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经调杳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报告的具体要求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2)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报告事件进程
(3)总结报告事件基本终止,县卫健局作出结案报告,逐级上报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发展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原因、性质,采取的措施、经验与教训等.应急响应和终止应急响应原则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和控制效果,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对范围有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企业、区域性或全国、全省性等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核实、边处置、边抢救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健局应立即请求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支援,在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服从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启动程序经初步调查核实之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危害程度进行评估,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宣布进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措施县人民政府-18-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及时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经省政府决定后实施对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可以依法在本行政区域采取限制措施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课、停业;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协调铁路部门和组织交通运输部门在交通站点和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进出疫区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根据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发・19-布的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本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8)开展群防群治乡镇以及社区、村委会协助县卫健局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县卫健局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置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
(3)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针对消除事件原因、控制危险区域和保护健康人群(包括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应急控制措施
(4)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杳和指导
(5)负责与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周边县市的联系和沟通,互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6)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规范、标准、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7)根据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20-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估等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
(3)做好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和分析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杳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21-行追踪调杳,查明传播链
(3)实验室检测及时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有条件的自行检测,无条件的送上级疾控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4)开展技术培训应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班,并负责对本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卫生监督机构
(1)在县卫健局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3)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536省内其他县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响应措施省内其他县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22-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响应特别重大(I级)和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
(1)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重特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认定并向社会发布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后,立即启动本级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在省、市突发公共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保障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县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置方法的科研、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设立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别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形势,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2)县卫健局应急响应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迅速向县-23-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成立县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援在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指导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制订、修订本县突发公共R生事件调查方案、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的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范围内的健康教育活动,动员组织开展全社会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指导其他有关行业做好预防控制工作;组织相关机构和专业队伍对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开展原因查找、治疗药物筛选以及防治科研攻关;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应急物资的筹备计戈IJ依法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经授权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3)各乡镇(芹阳办事处)的应急响应立即成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启动本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实施方案,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以及各工作组的指导下履行好相关职能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1)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认定并向社会发布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后,立即启动本级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24-和指挥下,做好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县卫健局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人员疏散安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突发公共R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2)县卫健局应急响应在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致病致残人员的隔离救治,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和应急处置情况
(3)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的应急响应立即成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启动本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实施方案,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以及各工作组的指导下履行好相关职能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响应
(1)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县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县卫健局应急响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25-置情况
(3)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的应急响应成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启动本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实施方案,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以及各工作组的指导下履行好相关职能
5.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省应急指挥部报请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4)较大突发公共IJ.生事件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上级政府或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善后处理后期评估-2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效果评估、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奖励县人民政府和县口健局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责任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抚恤和补助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27-.保障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县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局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技术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资源互通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组织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充分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处置.、疫情信息收集报告、监测检验评价、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按照“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平战结合”的原则,-28-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建成符合我县实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县突发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区建设和管理;强化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职能,以县人民医院为核心,以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合理确定急救网点,规范和完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强化院前急救的软硬件建设,提高院前急救质量和水平;配备和储备与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现场处置、卫生防护相适应的物质条件和技术力量,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能力;初步建成能应对传染病以及其他生物、化学、职业中毒、食物中毒、意外伤害、核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系统,为各种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及时、可靠的医疗救治保障卫生监督体系县卫健局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H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对I1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卫生应急队伍
(1)组建原则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
(2)组建方式和种类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需要组建卫生应急队伍主要包括传染病、动物疫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和化学污染中毒等卫生应急队伍卫生应急队-29-伍根据其应对事件类型,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有关单位,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现场流行病学、临床救治、心理干预、实验室检测、微生物学、信息网络等专业的人员组成
(3)管理和培训县卫健局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资料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演练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须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物资、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县卫健局参照上级有关文件制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需要做好上述物资的常规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卫健局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向其他有关部门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当及时补充-30-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通信和交通保障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法律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要组织公共媒体、健康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预案的制订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备案.附则-31-名词术语重大传染病疫情: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涉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新传染病: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生传染病是指埃博拉出血热、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开政办发200696号文件同时废止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设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地点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卫健局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红卜字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力量对突-5-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2)向上级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对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的联系与沟通,经授权通报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6)根据授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新闻媒体采访等有关事宜
(7)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预案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加强网上舆论的管理和引导;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教育
(2)县.H健局:负责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和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实施方案;统•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根据授权委托,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6-卫生运动;负责提出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品种FI录和数量
(3)县发改局(县铁路机场建设管理中心)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H、仪器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立项审批;协助有关部门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保证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分析工
(4)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县公安局:密切关注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相关的突发事件;协助做好传染病疫点、疫区的隔离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县卫健局做好对违反医学留验病人、疑似病人和未治愈病人的追踪工作协助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依法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繁殖、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督管理
(6)县民政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动员各村委会(居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负责对困难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7)县财政局:根据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需要,划-7-拨专款,及时落实各项卫生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患者救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诊疗等费用,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8)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工(公)伤待遇
(9)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开展监测和影响评价,确定外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同时采取措施,预防、控制危害源对水体、大气和土壤的污染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公路、水路等交通工具、车站、码头等的消毒和乘坐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协调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以及疫区紧缺物资所需运输车辆,做好疫区的内河水上交通管理工作
(1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及野生动物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督管理
(12)县林业局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13)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我县范围内具备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生产能力的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做好对参加外经贸活动期间人员的宣传、登记、医学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8・卫生事件在对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犷散
(14)县文广旅体局: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T.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海内外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负责督促经营性娱乐场所及网吧的清洁消毒等卫生管理、体育场馆的卫生防疫工作、宣传有关卫生防病知识,保证场所空气流通,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公共场所传播扩散或在各类体育比赛、大型体育活动中发生和传播扩散
(15)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做好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防止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传播扩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会同卫健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17)县医保局负责对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
(18)县红十字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紧急救助呼吁,协助有关单位组织公众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并依照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政策制订以及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9-应急处置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县卫健局,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协调、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通报疫情、灾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情况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县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容询委员会、县级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县级医疗救援应急机动队和各乡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援应急机动队
(1)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审订技术方案和规范,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采取重:大应急措施、事件及控制效果评估和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参与或指导流行病学调杳、事件现场处置;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2)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建立监测网络,监测、核实、分析、报告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划定、启动、终止建议;参与实施消毒隔离等防制措施;做好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强病原体检测的能力建设;建立突发疫情预防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指导医疗机构组织做好消毒、社区居民个人防护、居家隔离密接者观察、病人出院后的随访工作和可疑病人及时报告;评估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提出防控措施建议;积极开展卫生宣传
(3)医疗救援机动队按规范要求隔离救治患者,采集患者检测样本,完善治疗方案;配备、储存医疗救治药械和个人防・10・护用品;每日报告住院患者病情,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加强院内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预防疾病传播;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好有关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服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医学观察、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开展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事件发生地区的水源、医疗废物、环境卫生的卫生监督,协助县卫健局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事件报告、调查处置、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检查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的抢救、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120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现场紧急医疗救援任-11-务,做好车辆的调度,负责病人的转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H级)、较大(HI级)和一般(IV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本县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县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生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病例并有局部流行的趋势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县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一周内全县霍乱发病在30例以上,呈扩散趋势,或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