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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保卫处工作职责保卫处是学校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负责学校院政治保卫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治安保卫等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障内部安全.准确了解、掌握学院动态,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突发事故)的宣传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治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治安安全目标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保密安全检查查处泄密事件,落实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校内治安案件,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接待和处理有关治安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学生安全教育及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管理集体户口;负责办理教职工、学生的身份证,管理暂住人员.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违法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负责学校院门卫、保安和护校队的领导与管理;负责夜间安全巡查工作和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园交通秩序,负责重要接待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消防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考核、资产管理、二级网站管理维护、档案收集整理、信息公开、安全稳定等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