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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1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及下晨公司的运营管理工作,防范和控制集团运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是指由集团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集团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实施规避风险管理而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评价内容包括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合规,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投资项目及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等第三条集团公司内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达到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审的监督和检查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开展工作第五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组(以下简称“内审组”)季度完成全年指标的比例应超过70%o
3、目标责任书的签订为强化目标刚性和业绩承诺的严肃性,引导绩效文化的形成和逐步深化,子公司及经营层的年度目标以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形式体现,任职人和考核人签字确认
4、重大加减分项目作为对各个被考核单位的公共加减分指标直接在总分的基础上加减a、加分指标:是指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创新工作的奖励具体加分值由各考核单位年底述职时陈述,集团公司高层会商评定b、减分指标是对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提先的行为予以处罚
三、重大扣分项情况包括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资金私自拆借、挪用、被骗、携潜选等案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二)由于内控不严,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被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处以没收,罚款等处罚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三)违规随意出租,出售,转让,转移、报废固定资产造成资产流失;
(四)由于管理不严,出现泄密和影响企业形象迪成损;
(五)非不可抗力安全生产事故: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第三方的损失;办公区域或老生产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由于企业管理不严,发生抢劫、盗窃等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及公示
(一)年度考核结果最终以与其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与子公司负责人的年度绩效奖金关联,考核等次90-100分(含90分)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合格;60-70分(含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二)对连续两次考评为基本合格的公司,视为出现次不合格等次,由集团公司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当期绩效工资全部扣除集团公司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或薪酬降级处理;
(四)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运营管控部提出申诉意见经运管部上报董事会复后形成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五)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及考评标准见每年出台的年度考核办法附件3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运营管控,保证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实施,落实各子公司责任义务,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注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子公司应认真执行公司的管控制度子公司控股的共他公司亦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级建立管理制度,并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第三条集团公司由运营管控部对子公司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履行各项事务的沟通,协调、指导等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贵对子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实施管理与监督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和职责第五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代表实行公司委派制,其任职按各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六条集团公司派往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代表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依规行使管理责任,承恒各项义务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协调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四)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五)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子公司的利益;
(六)定期或应集团公司要求向集团公司汇报任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七)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散东会)的审议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承担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集团公司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代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做到康洁自律若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究法律责任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集团公司财务融资部归口管理于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融资部的业务指导,监督第九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委派,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第十条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参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其财务管理制度,报集团公司财务融资部备案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按照《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报告制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年度财务报表同时接受集团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第十二条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子公司不得违反规定向外投资、向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慧权进行费用签批,对于上述行为,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直接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第十三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第十四条子公司凡连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按照国家及集团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第四章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第十五条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于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根据总体经营计划,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由子公司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运营管控部备案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投资管理制度执行,并挂受集团公司运营管控部的监督,重要合同、新设子公司基本资料报运营管控都各案第十八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造成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损失的,按照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第五章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制度第十九条由集团公司运营管控部负责,财务融资部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第二十条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于公司后,于公司必须认真执行第二十一条由集团公司运管管控部负责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检查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一)例行检查主要检查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独立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
(二)专项检查是针对子公司存在问题进行的调查核实主要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章程履行情况,内部组织结构设置情况,董事会,监事会,殷东大会(股东会)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债务情况及重大担保情况,会计报表有无虚假记载等第六章行政管理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应当根据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并于相关制度和规定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集团公司综合部备案第二十四条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应当接受公司综合部的指导和监督重大的诉讼,仲裁案件应在接收到案件信息之日起1日内报集团公司综合部备案第二十五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应向对应部门报备,归档第二十六条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商标及图形标记;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应当与集团公司保持协调一致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做形象或产品宣传时如涉及集团公司名称或介绍,应当交由集团公司综合部审核第二十八条子公司经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当及时交集团公司综合部存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十九条子公司设立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应报集团公司批准或备案后实施第三十条子公司的岗位编制,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和用人计划,应报经集团公司批准或备案后实施在集团公司指导和监督下招聘工作人员未经集团公司批准或备案的,不得随意录用工作人员第三十一条于公司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聘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事后应按规定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三十二条子公司的薪酬总额由集团公司核定,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酬项目,标准及发放办法由其上一级机构核定严禁违反规定自定薪酬项目,标准和发放办法等第三十三条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和制度建立其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通过规定的决策程序后报集团公司备案后实施第八章绩效考核及安全生产管理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奖罚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全体员工实施综合考评,依据目标完成的情况和个人考评结果实施奖惩制度第三十六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管理层自行制定,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三十七条子公司依照法人资格独立承担安全责任,子公司总经理对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西责任集团公司运营管控部对安全生产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实施目标管理子公司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处理并将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9月6日印发内审组设在运营管控部第六条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的实际情况设立内审机构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仅设置专职内审人员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集团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技露;
(五)审核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八条内审组主要职责
(一)制定内审和专项检查计划;
(二)组织开展内审和专项检查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各项审计及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三)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建立反舞弊机制
(四)跟踪落实整改内容评价整改实施情况第三章内审范围及权限第九条内审对象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第十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制度流程建设健全完善及有效执行情况
(三)重要经济合同的抗行情况;
(四)投资与工程项目的决策过程和经济效益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内审分为
(一)内控检查;
(二)投资项目完工审计;
(三)所属公司法人代表及经营负责人任期及高任审计;
(四)对集团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年度决算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按国资委《关于审计机构选聘的规定》选聘,各子公司不得自聘用外部审计机构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必须由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选聘造价咨询审计机构,在出具计意见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各子公司不得擅自委托中介咨询机构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配合内审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审组的工作第四章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五条内审组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年度及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方向和具体审计项目,投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十六条内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第十七条内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取得相关证明资料,未取得相关证明资料应注明原因第十八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应在五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应当将内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条内审组应当对审计项目进行后续监督,督促被计单位进行整改工作第二十一条通常情况下,审计委员会每半年向董事会汇报一次工作,对重大问题及重要事件随时报告第二十二条内审组根据审计和专项检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工作第二十三条内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评审工作规范及流程参见《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第五章纪律及要求第二十四条内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五条内审人员履行职责时的从业行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订的其他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集团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在工作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事项第二十六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审计纪律
(一)不得与被审计单位串通,编制应假审计报告,对审计出的重大问题不得隐匿不报;
(二)不得干预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
(三)不待接受被审计单位的馈赔,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被审计单位报销费用;
(四)不得参加被审计单位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以及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第二十七条审计人员必须保守下列秘密
(一)内部掌握的招投标标底对外承包工程指标,劳务合作价格等;
(二)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调查报告等;
(三)被审计单位相关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材料等;第二十八条对审计工作提出的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应按规定和程序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交换意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部门和人员透露第二十九条对向内审部门揭发问题的人,群众来信,以及外单位转来的有关资料,不管本人是否提出为其保密的要求,审计人员都要为其保密第三十条印发审计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划注密级,印发范围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第三十一条被审计,检查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审计小组的审计和专项检查,按照要求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等第三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出给予行政处分,追完经济责任的建议
(一)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拖延和干扰审计监督检查的;
(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拒绝执行审计决定的;
(三)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及向审计组如实反映真实情况员工的第三十三条被审计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纪行为,应依法迪究其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被国家有关部门追究其经济责任的,其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建立内审组的激励与约来机制,对内审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以评价其工作绩效第三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集团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追完经济责任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泄露集团公司秘密的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附件2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真实评价各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效果就各子(分)公司老核方法、考核指标、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进行约定,特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各子(分)公司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周期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实行年中考评与年末考核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年中考评进一步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
(二)考核执行部门集团公司运营管控部
(三)考核指标:分为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
(四)考核数据的收集与审核;考核指标需要各单位按照表格的格式将完成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运营管控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考核数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企业负责人确认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年终审核时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绩效考核专项审计,薪酬与绩效管理安员会依据审计报告对其进行考核
(五)考核组织机构集团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
(六)考核评分
1、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定考核标准,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核定初步得分,结合运萤部内审情况核定综合得分,报薪酬与靖效委员会确定最后得分
2、所有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由集团公司运营管控部拟定报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报党委会最终核定
3、集团公司董事长在最终复核时,根据各单位及负责人在考核期的综合经营管理成效《成绩或不足),在综合得分的基础上,可行使1-5分的加减分权限
(七)具体考核频次
1、年中考评主要考评量化指标(投资,收入,利润总额等
2、年末考核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关键业绩指标内部运作指标)
2、各子(分)公司需依照集团公司与其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合理分解各项经营目标至每季度,原则上,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