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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第三条基本原则政府领导,部门细化,分级调动、科学施救第四条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机构指挥机构由乡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乡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第二章应急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机构组成由乡人武部、国土所、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电管站、财政所等部门参与,乡人民政府设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由乡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村民兵连长及国土所、供电所、中小学、林业站、卫生院、民政所、财政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六条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各司其职,迅速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
1、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部署、协调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2、乡国土所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灾民紧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恢复重建工作
3、各中小学校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4、乡民政所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人员核查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负责灾民灾后恢复重建救济
5、乡派出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6、乡财政所负责乡级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7、乡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小分队、参加抗灾抢险工作
8、乡卫生院负责高度卫生技术力量,药品供应、抢救伤员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传播蔓延第三章应急准备第七条各相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集中精干力量进行突击,筹措资金,储备物资,确保有备无患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八条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做好灾民的疏散和安置,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解除群众的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第五章应急行动第九条转移安置,拟定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灾区群众及时转移发放和调配救灾款物,保障灾民生活第十条医疗救护,卫生部门迅速组织队伍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所,做好医治、抢救、转移伤员工作第十一条综治办、派出所协助灾区加强社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护救灾物资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二条灾情稳定后,抢险救灾机构要督促受灾各村拟定生产、生活安排计划,组织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第十三条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救助工作第十四条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对在救灾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奖励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进行修改第十六条本预案由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预案由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