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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协议管理管控规定K说明》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协议管理管控,加强酒店及企业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管控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协议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协议》和《聘任合同协议》的补充条款K合同协议分类R第三条、本酒店企业员工合同协议分为《劳动合同协议》与《聘任合同协议》两种合同协议期一律为三年K签订合同协议的范围》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企业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协议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企业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企业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协议》K合同协议解除》第七条、辞职企业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企业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机构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口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第八条、辞退如企业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协议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企业员工第九条、开除如企业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第十条、解除合同协议在合同协议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企业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协议K违约赔偿》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企业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在本泗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企业员工,酒店将根据该企业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企业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元K培训赔偿1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企业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70%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30%第十五条、辞退及被开除的企业员工,酒店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赔偿金第十六条、培训价值由酒店根据企业员工所接受的每项课程的价值及及课程数目而确定K其他》第十七条、既往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中,如有与本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第十八条、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酒店人力资源部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适用于全体合同协议制企业员工日期编号制定人力资源部批准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