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管控办法
一、目的为解决外地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企业员工租房负担,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因工作关系,武汉市以外县市的企业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企业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三、具体要求(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企业员工;公司未提供宿舍;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另企业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五、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企业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部门机构主管及经理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本相关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确认,再交由人力资源部复核相关信息,最后总经理审批提供租房合同协议复印件、房东信息等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并按月随工资发放;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六、住房补贴规定: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公司对企业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所租房屋租金低与补贴金额时以实际租金为准进行补贴;如房租高于补贴金额部分则以补贴金额为准,超出部分由企业员工自行支付;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住房变更修改情况,若发现企业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
七、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暂行办法由行政办公室相关相关项目解释和修订职等标准(元/月/人)A500B500C500D400E300F250G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