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公司福利委员会同仁福利存款借款办法
(一)兹为倡导同仁储蓄及解决同仁临时急用,特订定本办法
(二)每人存款数额暂不限制,但借款每次以不超过每月薪津总额为原则
(三)存借款利息,均为月利
1.2%(照法令规定另扣所得税及印花税)
(四)存款正式正式生效.上班规定时间内随时可以存提,但提取数额大者,应在事先通知出纳备款.存提款额,每次不得少于1000元.每人开户应填具印鉴卡.每次存提,除填具提存单外,并应将提存金额记入存折内.每月7日为发给上月利息日期.存入款项,除用作提款及借款外,所余数额,以同等利率(月利
1.2%)转存公司财务部作为公司短期借款
(五)借款正式正式生效.借款人条件
(1)个人及直系亲属、罹病住院或所需医药费过大者
(2)个人婚假及直系亲属丧葬
(3)配偶生育
(4)子女缴交学费或出国深造筹措路费.所借款项分三次在每月发薪时连同利息扣还(如有同仁经济情况好转愿一次清还者听便).借款人应觅妥同仁二人,共同保证.保证人如中途离职或因故退保时,借款人应另觅新保,在换保手续未办妥前,原保证人应继续相关相关项目.上次借款未清还前,不得继续借款
六、本办法仅适用于正式企业员工
七、本办法经本公司福利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施
八、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