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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服务协议甲方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中国教师研修网,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并实施中山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培训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服务主题应甲方要求,乙方将于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对中山市试点校项目校、小榄镇、东凤镇、横栏镇南头镇石岐区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培训甲、乙双方经过深入交流与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同意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参训人员提供服务,共同拟定培训服务方案培训对象中山市试点校、项目校、小榄镇、东凤镇、横栏镇、南头镇、石岐区在职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培训学时网络研修25学时,校本应用实践考核25学时;培训形式根据不同对象,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校本应用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训目的提升学校管理团队的信息化领导能力、研训指导团队的信息化指导能力学科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山市教育教学质量第二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力与义务.负责指定专人与乙方共同完成培训方案设计,负责培训项目相关通知的下发;.负责组织学员参训,确定学员信息,协助乙方做好线上、线下学员学习管理;.负责做好培训项目过程性监督,配合乙方做好培训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培训期间各镇街、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支付计划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遵守本协议后续条款和协议附件所约定的其他责任;.本协议未约定内容,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乙方权力与义务.负责制定培训项目方案,报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本地集中培训项目做好培训师资、学员用餐培训场地、资料等的安排,网络研修和校本应用实践做好平台部署课程建设、指派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等;.负责培训过程跟踪,做好教学教务管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质量监控及反馈等;.负责完成培训考核、评优和总结工作,负责整理、汇总培训过程中生成的各类优质成果,培训结束后向甲方提交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方案问卷调查学情通报、项目简报、有关统计表、培训总结和优质成果集等);.确保培训内容不存在任何侵权情形,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遵守本协议后续条款和协议附件所约定的其他责任;.本协议未约定内容,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决第三条付款方式.网络研修与校本应用实践环节按100元/人标准执行,项目经费限额11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如结算金额超过限额,则按限额支付.甲方在协议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正规发.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账号35010188000044167第四条违约责任.所有涉及到该培训项目相关技术及课程方面的问题,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培训方案为准,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进行任何改动,所有培训相关内容的改动必须经过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一方擅自做出任何改动或承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其独立承担.乙方已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以后,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按照协议规定支付乙方培训服务费用,以便乙方及时开展工作,未按规定履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独立承担.乙方应严格履行培训方案,如果因乙方无法满足培训方案要求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立承担.乙方保证能在培训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如果因为乙方技术问题造成工期延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立承担.任一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约束中的任一条款,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利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违约方对造成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维权费用)进行索赔第五条双方权益甲方提供的培训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该资源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于其他培训项目,如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提供的培训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于其他培训项目,如违反此规定,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所有培训项目的学员教师管理人员信息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扩散或挪作他用第六条合同变更、终止、议付与索赔.如果因意外因素导致培训课程内容或时间等因素有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协调解决.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延迟或取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服务费用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或第三人受到损害时,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培训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服务费用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依本合同之各项约定对甲方负有赔偿或支付义务时,甲方可自行从应付培训费用中扣除.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另一方通知后仍未改正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反合同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其它.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如不能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为合同签章页,无正文)甲方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盖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北广大厦8层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1年月日签订日期202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