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协议号甲方天津友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和平区庆善大街70号金茂广场47511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的货物运输以及相关费用的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与代理甲方受乙方委托作为国际货物运输的代理,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的委托乙方签订协议的同时应将有效营业执照的更印件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双方责任.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详实、有效的全套货运单据,并加盖有效印章,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定仓、报关等相关事宜.甲方按乙方的货运要求及时安排定仓、海运等,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的损坏、损失、误期等情况外,甲方应对乙方委托运输之货物负责(不可抗力因素是指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其发生的任何因素).乙方负责备妥货物并按甲方送货通知上指定的仓库发货,并由指定仓库装箱如系产地装箱,则由乙方按甲方开列的提箱单或船公司直接开列的提箱单到指定箱站提箱,然后安排车队到产地装箱,并及时将箱号、铅封号及实际装箱数量(件数、重量、体积尺码)通知甲方如委托甲方安排产地装箱则由乙方提前以书面告知甲方产地装箱的具体时间、地址、联系人及通讯电话.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送货通知或提箱前做好备货事宜,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掏箱、集装箱回空、滞箱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单证负法律责任,并配合甲方共同做好海关、商检的查验及相关工作.开船前乙方及时与甲方校队提单确认,回传表明提单正确无误,若开船后仍需要更改提单则由负责方负责支付改单费用.甲方所配载船舶在开船后及时给乙方出具全套海运提单.甲方所配载船舶开船后及时协调海关等部门办理单、证、册等退回相关手续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运价和港口收费价目,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出具的货物运费确认单进行盖章回传.海关关税、增值税、商检检验检疫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海关、商检的费率).甲方按价格约定在船舶离港后及时给乙方出具运费付费通知单/(海运发票),乙方接受该通知并同意按付费通知单/(海运发票)的币种、金额、全额直接向甲方履行支付所有费用的义务并且向甲方承担上述所以费用的保证责任.按乙方货物委托书上所盖印章名称开具发票,若乙方有特殊要求应有书面委托,但乙方仍负有支付发票所载费用的责任.除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原因外,乙方应在每月20日之前按发票金额向甲方付清上月所有费用甲方在确认所有费用到账后将所有单、证、册退予乙方
四、违约责任.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付费需支付每天千分之四的滞纳金.任何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生效甲方天津友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乙方签章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