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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独年路灯零星协议维修工程合同合同编号202107-12甲方(发包人)惠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乙方(承包人)湛江市兴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约时间2021年月日按雁年路灯零星协议维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该项目招标的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融路灯零星协议维修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文件中的表述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第二条甲方授予乙方为曲升年路灯零星协议维修工程协议维修单位资格第三条工程内容路灯零星维修,主要有以下内容
1、线路损坏时,破路、挖沟、放线、回填、铺砖、余泥外运、路面修复等
2、灯杆门、配电箱门烧焊、切害h
3、电缆线载运
4、接线井维修
5、路灯基础维修
6、配电箱基础维修
7、灯杆、灯具、电器运送
8、其它路灯应急抢修第四条合同期及合同金额:
1、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年
2、曲年路灯零星协议维修工程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元),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定结算为准第五条承包方式
1、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招标文件、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甲方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项目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通过验收且验收合格
2、该综合单价为投标人在清单报价中承诺的每一个子项工程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第六条质量要求本项目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如果项目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甲方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第七条总包及分包规定乙方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原则上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若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项目,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甲方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付款方式
1、签订总合同后,每发生单次工程维修前,甲方与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要求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维修工程完工后,经甲方与监理中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并通过脸收合格;维修项目根据每单项工程脸收为依据按每半年结算f并结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算后,甲方按结算审定价的97%拨付乙方
2、每发生工程维修前,甲方与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要求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维修工程完工后,经甲方与监理单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并通过验收合格;维修项目根据每单项工程验收为依据按每半年结算一次,并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算后,甲方按结算审定价的全额拨付乙方;
3、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没有发生返修费用的,无息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4、具体支付时间以惠州市财政局支付时间为准,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投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3、甲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本项目质量均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惠州市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项目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项目质量标准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报告一式四份,竣工验收后按相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第十条—工程款结算
1、维修项目按每半年进行结算维修结算费用按照乙方投标的综合单价乂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取若维修工程所涉及的项目无投标综合单价可套用的,由乙方依据漏项签证、*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期间参考价格和乙方投标价格下浮率提出漏项工程单价或总价,并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定其中,乙方投标价格下浮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值X100%作为“《未列入维修项目服务清单》的事项”的结算依据
2、工程数量通过《施工现场签证记录表》进行确认,《施工现场签证记录表》・必须同时有甲方、乙方、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有效,《施工现场签证记录表》作为工程数量结算依据
3、乙方在合同期间内的维修总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元,超出合同金额10%以内的按采购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超出合同金额10%以外则终止本项目合同第十一条项目计价办法
1、建筑与装饰工程按清单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惠市住建函201923号文、粤建市函2016〕1113号文、粤建标函12019)819号文、惠市住建函
(2019)278号文、惠市建价函
(2016)5号文、粤建标函
(2018)106号文等有关规定
2、安装工程按清单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18)》、惠市住建函(2019〕23号文、粤建市函
(2016)1113号文、粤建标函
(2019)819号文、惠市住建函
(2019)278号文、惠市建价函(2016〕5号文、粤建标函(2018〕106号文等有关规定第十二条保修期服务要求(缺陷责任期异▲L本项目的保修期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自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完工险收合格逋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荐项-目需要返修的工程出现缺陷的,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返修,乙方没有及时返修,甲方有权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质至保证金中扣除,用以支付另行委托返修施工单位的项目赛用,若履约质曼保证金不够支付返修费而乙方又不承担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方资格,并将情况上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分理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十三条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若部分工程的保修期限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的,以法律规定的期限为准保修期内,若项目部分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十三理条其它
1、为保障路灯应急抢修工作,乙方同意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不收取值班费用,随时响应维修故障
2、为保障抢修工作响应及时,甲方同意免费提供值班房及场地供乙方值班及存放抢修工具和抢修材料第十四五条本协议执行期内,协议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约定补充规定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六条本协议约定,协议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六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质量保修书附件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以下无正文)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号七楼地址02号A1-A4(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惠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湛江市兴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I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程质量管理条例》I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对融路灯零星协议维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I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I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工程内容执行I
二、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槌煨星T倒陷#域㈱腼分年浦缄的自蹒一个单虹程直验贻格t日起I像典触濮弹辘绩姆懒鞋I验姐邸踊标蹒翻楸心嗣娜喇瑛翔虢嬲麒的招标人发现已完工的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中标人应负责修复,直至验收合格为止若部分工程的保修期限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的,以法律规定的期限为准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产生的赛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缺陷责任期满,未发生返修费用的,发包人应当全额退还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的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曙名日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序号姓名岗位职称1刘养桂项目经理工程师2郑宗林施工员工程师3郑嘉俊质量员技术员4许婉婷安全员技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