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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采购合同导读本文是关于委托采购合同,希望能帮助到您!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委托采购工程名称工程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效劳就上述工程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效劳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工程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工程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给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给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工程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效劳、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工程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出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工程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工程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聚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给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给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工程,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工程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工程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O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老实信用等原那么,对采购(开标)前供给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方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当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给商收取货物、效劳、工程%;中标效劳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元收取效劳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工程应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那么,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