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文书四上海市XXXXXX不予受理决定书文稿上海市XXXXXX不予受理决定书编号:关于的申请本机关已收悉经审查,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章)年月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第一份交当事人,第二份留存卷宗备查上海市XXXXXX不予受理决定书编号:关于的申请本机关已收悉经审查,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签收人年月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第一份交当事人,第二份留存卷宗备查签发审核核稿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