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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职工之核薪、计薪、调薪、升迁、薪资发放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第三条本公司同仁分为员工、职员、主管三大类,统称职工
一、员工包括清洁工、办事员、营业员、资深营业员、收银员、保安、助理等基层工作人员
二、职员指各类专业工作人员,其职称分为专员、一等专员、高等专员三类
三、主管指各级单位中负责督导、管理部属之人员其职称分为初级/高级组长、初级/高级课长、初级/高级主任、副理/(实习)处长、经理、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第二章任用、核薪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不得超过该单位之人员编制,其核决权限见第七章第五条需要招募临时工者,其薪资标准必须由各事业部提报经总管理处备案方可实施第六条核薪
一、职工核定薪资为应领金额(《见薪资结构表》)
二、新进人员之核薪依公司规定、职务对应及其学历、专长、经验、待遇要求、市场薪资行情而定,试用期内应尽量不超过对应职称之薪资(《见薪资结构表》)
三、新进人员职薪之核定,应于新进人员入职之当月月底前完成第三章试用期满职薪调整第七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为90天试用期满后,其工作表现经考核认定合格可酌情调整其薪资、职称及特别津贴,亦可不予调整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解雇处理试用期(含延长期)最长第六章缴,依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不得超过半年第四章薪资结构第八条本公司职工之薪资除临时雇用之非正式职工及另有规定外均采用月薪制第九条薪资结构依公司规定统一,各级别职工之基本薪水、全勤奖、加班津贴、职务加给等具体金额由各事业部根据当地薪资行情及公司规定自定附空白《薪资结构表》,送总管理处审核后实施如职工薪水超出《薪资结构表》中相对应的应领金额,超出部分可划入特别津贴,则其薪资中的应领金额数目也随之改为实际数目
一、基本薪水
二、全勤奖1全勤是指在上、下半月内,除公司规定的不扣全勤之休假外,其余时间皆满勤之情况;2以下假别均视为全勤公假、工伤假、婚假、丧假、年休、调补休、路程假
三、加班津贴D公司实行责任工作制,职工需主动自发地完成责任范围内之工作;2公司因行业及工作岗位特性,职员、主管及某些特殊职务人员如司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所有人员每周固定加班一天;3每周一天固定加班及常日加班,公司根据各人薪资标准于薪资中发给相应加班津贴
四、职务加给职员及主管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且职务及责任加重,故给予职务加给
五、特别津贴特别津贴系对某些特殊职位绐予的津贴其具体金额由协理级以上主管核定第十条《薪资结构表》为文件,不得通告及复印给其他部门,如有其他部门主管需要者可至人事部门查阅第十一条如职工薪水未达到《薪资结构表》中的应领金额的标准员工则需降低基本薪水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水标准,如仍不够的可降低加班津贴;职员及主管则需降低职务加给,如不够的可降低基本薪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水标准,仍不够的可降低加班津贴第五章考勤计算第十二条出勤天数的计算
一、出勤天数以实际出勤日计算,星期日轮休日不计为出
二、下列假期为有薪假,假期内视为出勤,薪资及各项津贴照1法定节日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妇女节、青年节;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薪假;3婚假一般婚假为3天,晚婚假为15天;4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5工伤假职工因工伤病,经医院证明无法工作至医疗期结束经医生诊断可以正常上班止;6年休假满一年者可休7天满三年者可休10天满五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1天总数不得超过15天
三、试用期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且能出示有效证明者可享有产假/流产假,假期内视为出勤休假天数按公司相关规定,假期内发给基本薪水、特别津贴及职务加给第十三条出勤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常日出勤,一种是固定加班日出勤出勤每满6天(含)则计其中一天为固定加班日出勤,发给相应固定加班日加班津贴,其余天数则计为常日出勤天数
1、应出勤天数二该月天数-该月星期日天数
2、实出勤天数二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事假、病假和路程假等不计薪资之请假)
3、应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二应出勤天数+6(不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论该月为大月或小月,必为4天)
4、应出勤常日天数二应出勤天数-应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如二零零零年七月份实有天数为31天减当月星期日天数5天,再减4天固定加班日天数,则应出勤常日天数为22天)
5、实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二(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事假、病假和路程假>)+6(不四舍五入取整数)
6、实出勤常日天数二实出勤天数-实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第六章薪资计算第十四条实领金额=应领金额-税前应扣金额•税金■税后应扣金额+税后应补金额应领金额二实常日出勤薪资+实固定加班日出勤津贴+全勤奖+应发病假薪水+加班费+其它奖金+其它应领金额、常日出勤薪资二(基本薪水+职务加给+特别津贴)・应出勤常日天数X实出勤常日天数
2、固定加班日津贴=加班津贴+4(应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X实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
3、全勤奖:
(1)全勤奖分上、下半月,各占一半金额上半月指1日至15日,下半月指16至当月月底下同,如满勤,则分上下半月给予相应全勤奖;2新进或离职人员上、下半月满全勤者给予相应全勤奖
4、应发病假薪水1病假须凭公司指定医院或区/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方可申请,非住院病假一次连续不得超过3天全年不得超过24天,特殊情况须经特别申请并经协理级以上主管核准,否则以事假计;2病假薪水二基本薪水+职务加给+特别津贴・应出勤常日天数X1/2X病假天数
5、加班费计算1加班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者不计满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半小时计;2加班必须于加班前或加班次日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核准,以考勤卡计录加班时间方可计算加班费;3常日及每周一天之固定加班因已于薪资中发放加班津贴,故不计加班费;4轮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由部门安排补休补休以半天为最小单位,如无法安排补休,则轮休日加班费二基本薪水+应出勤常日天数+8义加班时数X200%;法定节日加班费二基本薪水+应出勤常日天数+8X加班时数X300%
6、其它奖金指奖励、业绩奖金等
7、其它应领金额除上述各项应领金额之外者
二、税前应扣金额=旷工扣薪+迟到早退扣薪+罚金+暂住费+保险费+医疗费+收银差异+其它应扣金额
1、旷工扣薪二(基本薪水+职务加给+特别津贴)+应出勤常日天数义2(因当日未出勤已未计其薪资,加此2倍共计3倍)
2、迟到、早退扣款
(1)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内按每分钟
0.5元计算;
(2)迟到早退20分钟(含)至60分钟(不含),则计算为(基本薪水+职务加给+特别津贴)・应出勤常日天数X1/2迟到早退60分钟(含)以上,则计算为(基本薪水+职务加给+特别津贴)・应出勤常日天数XI;
(3)迟到早退分上下半月计算,每半个月若有二次(含)以上迟到早退则不发给相应半月之全勤奖
3、罚金指惩罚扣款及其它罚款
4、暂住费非本市户口职工入职后一月内由所属人事单位办理暂住证,相应费用从薪资中一次性扣除
5、保险费政府规定公司必须为职工办理的保险洪中规定由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
6、其它应扣金额除上述各项应扣金额之外者
三、税金指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计算第五章
1、个人所得税二全月应纳税务局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依公司之实际情况洪计算方法如下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领金额-税前应扣金额-政府规定应扣除费用(注政府规定应扣除费用,广州市按目前规定的1260元执行)
3、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币别人民币
4、年终绩效奖发放时税金之计算,依税法规定办理
四、税后应扣应补金额
1、税后应扣金额=食宿扣款+电话费+借支+其它
(1)食宿扣款提供食宿之各单位对新进、离职及连续未上班(包括所有假别、年休及调休)超过6天(含)之人员,其食宿扣除依比例计算,未达6天则全额扣除;
(2)电话费、借支及其它费用按实际金额扣除
2、税后应补金额依实际情况,应于税后补发之金额管理标准第七章调薪、升迁、与职称平转第十五条新进人员出勤未满1()天(含)而离职者,不予计发薪资第十六条调薪
一、试用期满调薪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者,主管视其工作表现及绩效给予调薪,亦可不予调整
二、特别调整对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依需要随时调整薪资与特别别津贴第十七条升迁
一、依个人工作能力及公司需要确定晋升时间及职位,升迁须以人事令方式通告
二、升迁后,薪资及特别津贴可依其升迁后之职务性质予以适当调整,但升迂后不得低于对应职称之薪资下限,其余则按新职对应之应领与应扣金额计发薪资第十八条职称平转
一、职称平转是指因职务性质之变化其职称由主管转为对应职位之职员或由职员转为对应职位之主管情况,如初级课长转为一等专员或一等专员转为初级课长
二、职称平转者,薪资可视实际情形予以适当调整或不调整第八章核决权限第十九条职工升迁、职称平转,以及试用期满底薪之调整,依其调整后之职称按任用核决权限实行第二十条新进人员薪资之核定,试用期满薪资之调整以及职工年度调薪、特别调整(均指应领金额)等,按任用核决权限实行第二十一条职工之任用核决权限如下:注以上核决人不在或空缺时油上一级主管核准第二十二条凡特别津贴之核定与调整一律呈协理级(含)以上核准第二十三条凡职工薪资、特别津贴以及职称之核定与调整,一律得经人事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并签注认可意见后方可生效如有不符规定或有异议者,人事部门应及时与送审单位交流、协调处理,必要时得呈报副总经理处理第九章薪资发放第二十四条职工当月之薪资于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由财会部门直接拔入职工银行帐户中第二十五条公司严格执行薪资制度,职工不得泄露、探听、讨论本人或他人薪资,否则依规定予以重处情况严重者得予开除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相关单位酌情处理,并随时报请总管理处补充修订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制订日期1996年09月24日第一版修订日期2000年07月01日第二版实施日期2000年07月()1日起实施起草部门总管理处发行部门总管理处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下兑率速算如1除数1500元(含)以下5%025007G2000元10%2532000元5000元15%12545000元20000元20%375520000元——40000元25%1375640000元——60000元30%3375760000元——80000元35%6375880000元——100000元40%103759100000元(含)以上45%15375制订日期1996年()9月24日第一版修订日期2000年07月01日第二版实施日期2000年07月01日起实施起草部门总管理处发行部门总管理处薪资办法类别管理标准制订日期1996年09月24日第一版修订日期2000年07月01日第二版实施日期2000年07月01日起实施起草部门总管理处发行部门总管理处薪资办法类别管理标准编号管D-03-004职称核决职称核决临时工、员工副理/处长初级/高级课长、一等专员协理助理副理/处长初级/高级主任、高等专员副总经理专员、初级/高级组长经理副理/处长以上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