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2022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必备习题3案例一东部某市一承包商于某年3月6日与该市一名业主签订了一项施工合同,合同规定
①业主应于3月14日提交施工场地;
②开工日期3月16日,竣工日期4月22日,合同日历工期为38天;
③T期每提前一天奖励3000元,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承包商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网络进度方案,见图5—6并得到了业主代表的批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一些事项
①因局部原有设施搬迁,致使施工场地的提供时间被延误,业主直至3月17日才提供全部场地,从而影响了A、B两项工作的正常作业,使该两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延长了2天,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个和8个工日工作C没有受到影响
②承包商与设备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机械在3月27日进场,但由于运输问题推迟到3月30FI才进场,造成工作D持续时间增加了1天,同时多用人工7个工日
③E工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造成其施工时间增加了2天,多用人工14个工日,另增加其他费用15000元问题1在上述事项中,哪些方面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要求简述理由2该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3假设双方规定人工费标准为30元/天,双方协商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天,管理费、利润等不予补偿,那么承包商可得到的经济补偿是多少参考答案:问题
(1)事项
①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的要求因为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是业主的工作内容,因此延误提供施工场地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并且工作A处于关键路线上事项
②不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设备延迟进场属于承包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事项
③索赔成九因为设计变更的责任在业主但由广受影响的工作E不在关键路线上(不是关键工作),且工期增加的时间(2天)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10天),故承包商只可以提出费用补偿的要求问题
(2)该网络进度方案原计算工期为38天,关键路线为:A-F-H—I或l-2-3-4-6-7-8o发生各项变更后,其实际工期为40天,关键路线仍为:A—F—H—I或1—2—3—4—6—7—8如果只考虑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各项变更,将其被延误的工期计算到总工期中,那么此时计算工期为40天,关键路线仍为A-F-H-K工期补偿40-38=2(天)问题
(3)承包商可得到的费用补偿为(6+8)X18+14X30+15000=15672(元)案例二某工程工程开工之前,承包方已提交了施工进度方案,如图
3.1所示,该方案满足合同工期100天的要求在上述施工进度方案中,由于工作E和工作G共用•台塔吊(塔吊原方案在开工第25天后进场投入使用)必须顺序施工,使用的先后顺序不受限制(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吊)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变更设计图纸,使工作B停工10天(其他持续时间不变),业主代表及时向承包方发出通知,要求承包方调整进度方案,以保证该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承包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及附加要求(以下各项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如下:
1、调整方案将工作J的持续时间压缩5天
2、费用补偿要求
(1)工作J压缩5天.增加赶工费25000元;
(2)塔吊闲置15天补偿600X15=9000(元);(600元/天为塔吊租赁费)
(3)由于工作B停工10天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45000元问题
1、如果在原方案中先安排工作E后安排工作G施工,塔吊应安排在第几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较为合理为什么
2、工作B停工10天后,承包方提出的进度方案调整方案是否合理该方案如何调整更为合理
3、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应批准补偿多少元参考答案问题1答塔吊应安排在第31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这样安排后塔吊在工作E与工作G之间没有闲置问题2答承包方提出的进度方案调整方案不合理更合理的调整方案是先进行工作G后进行工作E.因为工作F的总时差为30天,这样安排不影响合同工期,见以以以下图问题3答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⑴补偿赶工费不合理,因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赶工(或工作J的持续时间不需要压缩5天)⑵塔吊闲置补偿9000元不合理,因闲置时间不是15天,而是10天⑶其他机械闲置亲唯合理,人员窝工损失补偿合理塔吊按合理的调整方案安排时,其闲置时间比原方案安排多闲置10天,塔吊闲置补偿600X10=6000(元)应批准补偿6000+45000=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