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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目的选择合格的工程分包方(简称分包方),控制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工期等,从而确保工程项目质量.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分包方的选择、评定和控制.职责
3.1计划财务部负责分包方的归口管理
3.2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参与分包方评定
3.3工程管理部负责分包方的选择和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监控
4.控制要求
4.1分包方的评定
4.
1.1计划财务部对有意建立协作关系的分包方,收集其资信背景资料,并将各项目情况登入“工程分包方审查登记表”
4.
1.2计划财务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对各分包方企业资产、营业执照、技术实力、工程业绩及信用程度等进行评价
4.
1.3计划财务部对评审合格的分包方登记入《工程合格分包方名录》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程项目选择分包方的依据
4.2分包方的选择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项目性质、难度、工程量等情况在《工程合格分包方名录》内选择合格分包方,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批准
4.3分包方的管理
4.
3.1分包工程项目由计划财务部会同工程管理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
4.
3.2工程分包合同正本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存档,副本或复印件分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
4.
3.3分包工程纳入工程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分包方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统一指挥、协调
4.
3.4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分包合同、工艺文件和相关施工规范对分包方进行施工监督,发现质量问题或进度不符,应及时与分包方沟通,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4.4分包方的考评
4.
4.1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按项目验收规范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符,开具“工程整改通知单”,并对其整改情况重新复验
4.
4.2计划财务部会同工程管理部每年对分包方进行复评,复评内容包括分包施工质量、交期履行、施工过程监督配合情况、服务及时性、信用程度等,并填写“工程分包方考评表“,对复评不合格的取消工程分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