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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书申请人XX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正式生效方法义乂省乂乂市乂路乂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XXX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经理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购销合同协议纠纷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0朝经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支付资金人民币二十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9年2月6日签定协议书,协议约定,被申请人作为申请人在北京西部区域内的分销商相关相关项目申请人的销售1999年6月至11月期间,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了价值人民币九十八万一千元的洗涤用品,被申请人收货后于11月9日、17日、18日退给申请人五十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三元四角四分的货物,12月2日,被申请人支付支付资金五万元另外,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返利六万七千六百零一元九角四分、支付被申请人代垫陈列费三万八千八百三十元、扣除残损七万六千一百三十元三角七分,被申请人实欠申请人支付资金二十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故申请人起诉至你院,经你院判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支付资金人民币二十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执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上述请求,请予以支持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有限公司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