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一、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各项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床号、姓名)识别的方法
二、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除了核对床头卡/腕带外,必须让患者自行说出本人的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必须使用腕带,必要时与患者家属共同核对
四、在实施任何有创护理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手段,以确保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五、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病房、急诊、手术部、ICU、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六、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标识的制度.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辨别患者的一种必备的手段.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辨别患者的一种必备的手段.其它管理措施参照《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七、门诊患者唯一的身份识别为门诊就诊卡,住院患者唯一的身份识别为住院号
八、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手术室、急诊科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