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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制度
一、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一般情况下,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机会多;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等;
4、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大于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二、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1、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准联合用药
2、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病人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3、I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胞菌素作为预防用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不准使用三代头抱菌素作为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
三、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1、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
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择期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医嘱应在术前1日下达,术晨药物带入手术室,由手术室巡回护士在制度时间内配置使用并记录
2、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3、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4、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使用若病人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