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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商考核与奖励制度L目的为鼓励供养商在品质、交货期与成本方面的改善意愿,以提高其经营绩效与竞争力,也为公司考核与奖励供养按照,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应于本公司所有的物料供养商,也适用于对产品或服务品质有直接影响的供养商与外包商.管理规定考核标准与项目考核标准与项目可分为月评价与年评价两种月评价总分100分1品质50分⑵交货期35分以误期率评价⑶协调巧分即品质、交货期及其他业务方面的配合度以上评价项目及权数可由各厂依供养商类别及现实需要调节,但需事先公告年度评价1月评价平均值占75%02年度评价努力度占25%0各项目的评价方式详细情况见评分基准审查方式月评价⑴每月的品质分数由进料检验部门统计进料不良率、出货检查确切率、预防品质协调率及整洁度后,交由品管部门收拾生产现场不良率得分加总后由品管经理承认、发布供养商的品质评价结果及重点品质改善项目⑵每月由采购部分离对交货期与协调两项评分再合并品质分数作成供养商综合评价月报表,经厂长核定公布,发出通知要求改善行动年度评价⑴配合年度表扬及年度计划的检讨举行年度评价的统计时光为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止⑵年度评价应由采购部门统筹评分后,交付供养商管理中央会议商议定案后,呈请事业部最高主管核定后公布考核分级各厂视需要弹性调节并公告奖罚方式奖励参加评价考核,成绩优良的供养商享有以下奖励措施1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与研习活动⑵经选为公司优良供养商的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⑶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制度、品质管理制度、生产技术改善推行的成绩显著者,公司另行奖励⑷代工类外包商评核成绩优良时,可择优赋予公布额度内的现金付款或缩短票期的奖励罚则1凡属供养商责任的品质不良及交货延期所造成的损失,得由供养商负责赔偿赔款主意另订⑵月考核成绩延续3个月评定C级以下者,应采用减量交易、各项稽查、改善辅导等措施⑶考核成绩延续3个月评定D级,又未在公司要求期限内改善者,须停止交易评分基准以下评分以
3.1的考核项目及权数为基准,权数不同时依比例计算评分进料不良率%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