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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达到惬意顾客要求的目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其次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集团公司设质量管理部门和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质量工作的归口管理第四条各分、子公司设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第三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集团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规矩和标准,并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质量方针、质量发展目标和质量管理制度、奖惩条例等;
(三)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持久质量发展计划及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四)负责催促、检查各分、子会司建立和完美质量保证体系,参加质保体系认证及复查工作,强化军和重点民品的质量监督;第四章统计报表
(五)负责集团公司年度质量指标的制定与考核,坚持质量否决制度;
(六)负责对各分、子会司质量管理工作举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卜七)负责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八)负责集团公司质量季度统计分析工作;
(九)协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员工质量培训工作第六条分、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的详细工作;
(二)负责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第七条各分、子公司应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第八条统计报表时光要求
(一)质量情况月报表于每月一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二)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指标月(季)报于每月五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三)质量季度分析于每季五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第九条统计报表中的相关指标按《中国XX工业集团公司统计指标解释》执行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分、子公司质量管理情况举行检查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监督检查的内容为各分、子公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质量指标真切性和有效性情况,生产现场质量情况和各分、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工作质量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日常抽查随机举行第十三条主管质量的集团公司领导每半年参加一次质量监督检查第六章重大质量问题和事故管理第十四条凡浮上下列情况之一的,界定为重大质量问题
(一)在产品研制、生产、实验、运送、储藏、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害,或造成一次性经济损失在十万至二十五万元的;
(二)在国家、行业、集团组织的产品监督抽查活动中,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的;
(三)因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藏匿曝光,情况属实的;
(四)因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暂停使用科研生产许可证,或被认证机构暂停使用质量体系/安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的;
(五)因质量问题,用户反映强烈或被上级机关限期停产整顿的;
(六)因质量问题影响年度生产计划完成的第十五条凡浮上下列情形之一的,界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一)在产品研制、生产、实验、运送、储藏、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或造成一次性经济损失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因质量问题,造成用户拒收、退货、索赔或中止合同,影响国家集团和集团公司声誉和信誉的;
(三)在国家、行业、集团组织的产品监督抽查活动中,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后,经整改仍不合格的;
(四)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或被认证机构吊悄质量、安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的;
(五)年度内累计浮上两次及以上相同性质重大质量问题的第十六条在科研、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各有关单位必须于十二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于隐瞒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七条产品浮上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后,在及时上报情况的同时,应仔细组织分析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缘故,制定改进措施,并对解决情况跟踪落实,确保质量问题归零第十八条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由各分、子会司举行,并将缘故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备案第七章质量体系管理第十九条各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质量体系的运行及管理其次十条集团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其次十一条集团公司参加各分、子公司质量体系管理者评审、内审、外审工作其次十二条各分、子公司质量体系管理者评审、内审、外审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备案第八章质量考核其次十三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季度综合检查和日常抽查结果,按照《现场安全消防质量管理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分、子公司举行一次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与各分、子公司绩效工资挂钩第九章附则其次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次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