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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情况报告2022年5月xx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2021年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的反馈意见函》要求,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xx县司法局2021年度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经费是由县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指导、督促和检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等费用的支出县司法局在2021年度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确保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顺利开展,并在组织实施后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二、绩效评价结论xx县司法局基本完成了2021年度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深化社区矫正对社区协理员进行依法矫正、监管到位,加大管理力度,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完善贯彻落实的相关措施,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执行请销假等监管制度,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等情况发生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该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绩效目标数值不准确、资金使用不合规等该项目评价结果为项目决策
17.00分,项目过程
3.71分,项目产出
11.75分,项目效益
51.0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
83.4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二三、存在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该项目预算总投资
15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总费用为
114.47万元其中实际支出
106.12万元,应付未付
8.35万元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有偏差
(二)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支出为
106.12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为
70.75%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资金不匹配
(三)项目绩效目标数值不准确该项目设立了绩效目,但数量指标值偏差较大
(四)项目资金支出审批不严谨,存在挪用资金的问题在本项目资金中列支单位临聘人员工资
(五)在招聘社区矫正协理员后,较少开展对社区矫正协理员的培训工作,并未及时进行社区矫正协理员相关监管知识培训
(六)项目自评报告不规范绩效自评中未给出总的评分和评级,自评中未反映具体的经验总结
四、整改情况
(一)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财政资金效用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我单位在今后项目预算中,努力提高编制水平,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预算编制,对各种费用支出进行合理细分、对预算项目进行细化、保证编制内容完整,做到科学编制
(二)提高预算执行率,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在以后的工作中,根据日常运行要求,我单位会积极与县财政联系,及时拨付资金,按上级部门要求规范开展资金申报及兑付,提高预算执行率,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三)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提升目标与实际支出的匹配度因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群体,具体绩效目标数值只能根据近三年的社矫对象进行预测,我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数值,明确绩效目标,提升目标与实际支出的匹配度,确保达到项目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项目支出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我单位已对非社区矫正协理员的其他临聘人员进行了清理,今后会加强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项目以及其他项目的资金支出审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协理员业务能力2022年,我单位已制定关于社区矫正实务“互学互鉴互助”培训工作方案,截至2022年8月,我单位已开展6次社区矫正培训,由社矫股股长、司法所所长或业务骨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授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每年将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社区矫正协理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其业务能力,提升社区矫正协理员的业务水平,除此之外,也会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六)对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合理设置评价指标,规范编制自评报告加强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编制规范的自评报告,并给出合理评分及评级,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