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个人房屋装修合约协议本合约协议双方当事人发包方(以下简称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姓名(名称)王彦岗住所宜君县玉华路41号联系联系电话13098194861承包方(以下简称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名称工程责任人联系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约协议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这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新区世纪花园小区E6二单元
1022、工程面积98平方米
3、工程承包方式方法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60天开工日期20n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11年9月—10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二万元首付2万第二次付3万元工程结束后验收合格合格付清其余2万元
6、工程竣工后,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应通知合约协议甲方机构验收合格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应自接到验收合格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合格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合格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维保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合格签字盖章后,填写工程维保单
8、工程验收合格合格后,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应向合约协议甲方机构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合约协议甲方机构合约协议甲方机构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末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盖章
9、凡因本合约协议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约协议或场所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因一方原因,造成合约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约协议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成包方签字盖章发包方签字盖章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