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注请正反打印合肥工业大学公房使用承诺书
一、公房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基本保障,公房使用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接受学校公房管理部门对公房的统一管理
二、使用单位应根据房屋使用性质,制定相应管理规定,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整洁、完整、高效使用
三、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结构、以及楼内室号;不得擅自占用、调换和外借房屋;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将房屋进行转租或投资联营;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和搭建房屋;不得擅自封闭或挪用学校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如楼梯、走廊、门厅和地下室等);不得擅自在建筑物外墙安装、悬挂有碍外观的任何物品;不得擅自将学校教学、科研和办公用房作为宿舍;不得利用房屋从事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各类活动
四、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房屋的日常使用管理,尤其是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事故后果及损失
五、使用单位应负责管护好屋内原有各种设施,损坏要及时修好或按价赔偿,门窗损坏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费用自理使用单位出资增添的不动产(包括门脸装饰、门窗、天棚、地面装饰等)归学校所有,使用单位不得拆除
六、租借期满,应按时归还房屋如需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向学校提出续用申请,获批后方可继续使用未经批准、逾期不还的,学校以实际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元/天向使用单位收取费用
七、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交纳房租、水电等费用的;不遵守本承诺第三条的学校立即收回相关房产
八、若学校决定本房屋另做他用,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保证在一个月内无条件归还单位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求间数间需求楼层层需求面积in2特殊需求□承重□振动口强电使用性质口办公口教学口科研□其他—使用方式使用时间□调配口借用口租用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理由单位负责人年月日(申请可附页)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公房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意见见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审批意见见会议纪要移交记录所移交房屋数量、钥匙数量及其相关配套设施核对无误,且完好移交人接收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