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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拔尖科研创新人才,打造优秀科研创新群体,推动学校人才梯队建设改革,提升学校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我校“1329”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研创新团队是以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为首席专家,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的优秀创新群体第三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学科发展,促进科研成果不断产出;
(二)实现省部级以上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立项取得新突破;
(三)促进重大科研成果取得更大突破;
(四)推动科研平台建设,创新团队与科研平台协同发展;
(五)打造学科团队,凝炼学科方向,为学科发展提供支撑第四条学校设立科研创新团队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每个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十七条考核验收依据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书进行考核,其标准见“科研创新团队三年资助期满基本合格考核指标”;对在资助期内取得高层次、大项目、大成果的团队,依据科研创新团队三年资助期满考核合格免检指标”实行免检制度第十八条科研创新团队终期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可以申请延期到第二年底,如第二年底还未完成一半的任务,将撤销建设计划,停拨资助经费,且两年内团队带头人不得申报各类科研创新团队项目对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将收回已资助的经费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科研部、学发处、财务处和人事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科研部提议,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第五条各层次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条件参照申报指南,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研究方向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区域性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重点培育团队负责人我校在职教师,在国内同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般培育团队负责人我校在职教师,在省内同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主研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团队支撑条件科研创新团队必须以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校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基地、研究中心)为依托,具有相对完备的研究支撑条件团队成员要求团队成员一般由5-6人构成,最多不超过7人,团队成员间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必要时可邀请校外专家组建团队团队成员中45岁及以下的中、青年博士或副教授不少于2人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成员之间不得交叉,学校鼓励创新团队吸纳交叉学科成员团队负责人在组建团队时,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且团队成员须在《XX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上签字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六条市厅级、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申报参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按本办法,由科研部组织申报第七条学校将按照择优支持的原则,每年建设一定数量的科研创新团队,遴选流程如下申报团队负责人填报《XX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科研部科研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查,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团队进行评审,从组建基础、建设内容、学科特色、建设目标等方面进行考评,并提出评审意见,原则上实行差额择优遴选专家组评审意见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下达建设计划,分管校长与团队负责人签订任务书第四章团队管理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由科研部负责管理第九条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实行计划立项、中期考核和终期验收的“优胜劣汰管理模式获准资助的科研创新团队在建设计划下达半个月内填报《XX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任务书》,实施中期填写《XX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中期检查报告》,建设期限结束后两个月内填写《XX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总结报告》第十条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全面负责团队建设计划的实施团队应探索和建立运转灵活、高效有序、效率优先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团队成员的职责、任务及成果收益分配、经费使用、成果个人归属等第十一条学校加强科研创新团队培育、相互交流、经验总结等团队建设的过程管理工作第五章支持措施第十二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学校预算,用于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经费配套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资助建设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划拨“,在三年资助期内按5:3:2的比例分年度拨付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配套经费按上级文件要求给予支持,对上级部门无经费支持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自然科学类创新团队配套经费30万元/个,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配套经费10万元/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自然科学类重点培育团队资助经费40万元/个,一般培育团队资助经费20万元/个;人文社科类(含艺体)重点培育团队资助经费25万元/个,一般培育团队资助经费10万元/个三年内,学校拟对10个自然科学类团队,6个人文社科类团队,5个艺体类团队,共计21个左右创新团队予以建设资助第十三条团队建设资助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统筹支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其开支范围如下
(1)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原则上不超过20%);
(2)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3)学术会议费;
(4)数据采集、资料翻译费;
(5)研究材料费;
(6)测试化验费;
(7)劳务费(含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原则上不超过20%)o团队申请结题时,团队所有成员须在经费使用清单上签字,否则不予受理结题申请第十四条学校对科研创新团队在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科研平台与基地建设、成果奖推荐、学术交流与合作、专家推优和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第六章目标考核第十五条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资助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科研创新团队的,即列为考核通过第十六条对于学校经费资助和配套支持的科研创新团队均参加学校制定的目标考核科研创新团队的中期考核以团队管理情况以及取得的初步成果作为考核的重点,以“队伍结构是否合理、带头人作用是否发挥、基地是否建立、机制是否健全、活动是否开展、初步成果是否明显”等作为考核的指标要求至少完成“科研创新团队三年资助期满基本合格考核指标”的一半任务具体目标任务为自然科学类创新团队(重点培育)(至少完成2项)
(1)主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者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超过200万元;或者科研成果转化学校累计到账100万元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
(3)在研究方向上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7篇,其中A类不低于5篇;或单篇IF10的SCI论文至少1篇;或SCI论文累计IF20;
(4)成功申报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或创新团队1个;
(5)团队成员每年开展全校性学术讲座至少5场自然科学类创新团队(一般培育)(至少完成2项)
(1)主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及团队到账经费超过80万元;或者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超过150万元;或者科研成果转化学校累计到账50万元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
(3)在研究方向上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5篇;或单篇IF6的SCI论文至少1篇;或发表SCI论文累计IF15;
(4)成功申报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或创新团队1个;
(5)团队成员每年开展全校性学术讲座至少5场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重点培育)(至少完成2项)
(1)主持获得国家级基金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
(3)在研究方向上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7篇;
(4)成功申报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或创新团队1个;或权威/重点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部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构批示、采纳2份;
(5)团队成员每年开展全校性学术讲座至少5场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一般培育)(至少完成2项)
(1)主持获得国家级基金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及团队到账总经费超过60万元;或者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
(3)在研究方向上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5篇;
(4)成功申报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或创新平台1个;或在权威/重点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4部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构批示、采纳1份;
(5)团队成员每年开展全校性学术讲座至少5场艺体类创新团队(重点培育)(至少完成2项)
(1)主持获得国家级基金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三等奖1项;
(3)在研究方向上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5篇;
(4)成功申报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创新团队1个;或在权威/重点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4部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构批示、采纳1份;
(5)团队成员每年开展全校性学术讲座至少5场;
(6)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2项艺体类创新团队(一般培育)(至少完成2项)
(1)主持获得国家级基金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及团队到账经费超过60万元;或者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超过100万元;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三等奖1项;
(3)在研究方向上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
(4)成功申报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或创新团队1个;或在权威/重点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3部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构批示、采纳1份;
(5)团队成员每年开展全校性学术讲座至少5场;
(6)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