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投标人承诺书我投标人参加学院本次服务网点的投标,对投标公告已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已明确投标人要注意的事项,现再次作出承诺
一、不干涉学院开设其他服务网点及食堂的经营范围(含已开设或今后要开设的经营范围)
二、若服务网点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好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我投标人指派的在校经营和管理人员必须报告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否则不得在校开展业务,学院有权拒绝该人员进入学校
三、现服务网点承包人承诺,如未中标,未经学院同意,不随意拆毁原有设施,并于接到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搬离,如未按时搬离,学院将停止供水供电,并且每超过一天,按原月租金/30天收取费用,超过5天,即第6天起按原月租金/30天收取2倍费用,超过10天,即第11天起按原月租金/30天收取3倍费用,以上超期搬离费用,学院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学院将有权对店面里的物品进行强制搬离,不负责保管责任如有丢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若中标,合同签订后,我投标人应按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如未取得相关证件,导致相关问题和责任的产生,全部由我投标人承担,与学院无任何关系,学院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五、合同期内经营品种单价不高于当地市场价
六、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七、合同期内服务网点不居住人
八、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结束时退还,不计利息退还时应提供收据(须盖投标时的单位章)和银行账号(投标时的单位银行账号),转账支付
九、在学院用一卡通刷卡的经营款,中标人提供正规发票和银行账号,学院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给中标人承诺人(名称)法人(签章)委托投标代表(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