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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双语教师师资资格认证办法
一、认证内容与标准学科能力(任一)具有相关学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学科学位证书具有相关专业辅修证书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专业、课程进修、培训经历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外语能力(任一)具有外语专业学位具有外语专业辅修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国家留学、进修、培训经历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加中级口译证书双语教学领导小组特别审定教学能力各专业、学院教学效果评价良好教务处教学监控与检查记录良好督导组教学监控记录与评价良好双语教学试讲良好
二、组织实施学校教务处每学年根据教师书面申请,组识双语教师师资资格认定工作;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对经教务处认定的具有双语教学资格的教师,发给相关的资格证书
1、申请人填写“双语教师资格认定表”,并提供相关学科能力与外语语言能力资质的书面证明材料;
2、教务处组织对申请者进行教学能力评价;
3、教务处组织安排校双语教学领导和工作小组听试讲课和进行材料审定;
4、经审核批准的,由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发给双语教学师资资格证书;
5、外聘教师申请开设双语课程的,可参照上列条文,由校双语教学领导和工作小组审定核准后开课双语教师师资资格认定表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申请人职称/所在姓名学历院系申请人学科能力证明相关学习及工作经历起止时间院校或单位名称专业及工作内容学历/学位/证书/能力申请人外语能力证明外语专业学位或辅修时间、院校、专业、学位一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国家留学、进修、培训经历时间、院校、专业、学位和证书语言能力证书其它申请人教学能力证明近年来所授课程(课程、院校、学生专业、授课语言、年份)学院意见(附相关教学效果评价)院长学校审批意见双语教学领导小组负责人备注发证日期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