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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3年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全面推进中医行业综合监督管理,落实中医医疗机构依法管理责任,规范中医医疗机构(含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根据《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条例》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医医疗机构组织自查(2月20日-3月10日)自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医疗质量管理.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医疗文书管理.中医医疗美容.医疗广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其他要求第二阶段为各市县中医药管理部门抽查检查(3月10日-4月10日)具体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各级中医疗机构自查基础上,按照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中医诊所全面覆盖中医综合诊所、二级、三级中医院不低于50%的比例,对不同类别的中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将超范围执业、非法执业、违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乱挂牌匾、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中医医疗机构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第三阶段重点检查和问题整改(4月10日月30日)主要任务是在各县市中医药部门完成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省中医药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