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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制度为加强对我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拟定本制度(-)凡属医疗、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及医用器械、卫生材料,统一由设备科采购
(二)采购计划一般须两人以上审核、审批,尽量定点采购除特殊专业设备器械可派有关人员协同采购采购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采购,否则财务科拒绝付款采购人员一般每4年调换一次
(三)购置单价小于1万元、批量较小的物资设备,由设备科按照计划确定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和采购确保质优价廉
(四)购置单台价值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和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大宗、批量物资设备,应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标、邀标或议标的方式,在计财、审计、监察及主管领导的参与、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同品牌、同型号设备在一年内根据申请科室对设备的要求可进行跟标采购
(五)计划采购设备须按以下工作流程
1、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定设备采购计划该类设备多数为单价在10万以上的高、精端大型医疗设备,临床科室需要提交相关的技术参数,设备科配合收集各公司的设备技术参数及销售公司的情况设备科对技术参数进行审核汇总,对部分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可邀请院内外专家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技术性的倾向设备科将审核后的技术参数整理,经专家综合审核,制作成招标文件后,集中公开招标采购
2、装备管理委员会论证通过的10万元以下和临床科室临时急需的设备购置计划:该类设备多属于常规使用设备,拟购置金额均少于10万元科室提交的申请,须填写《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论证书》根据装备管理委员会通过的购置计划和科室临时的设备购置申请,按轻重缓急,医学装备科每月做到采购计划中,经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批通过后,医学装备科列设备招标明细提请分管领导、院长签字设备科根据相关技术参数制作成招标文件,审核后,返回申报科室,科室负责人审阅无疑义后,设备科组织进入招标程序医学装备科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与销售公司签署购置合同合同文本制定完成后,交院管理部门进行合同流转审阅后,合同先由公司方签字、盖章后,设备科提请分管院领导、院长签字盖公章装备科通知销售公司领取合同,同时备货备货期因设备的不同,设有不同的到货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3个月设备到位后,医学科组织验收、登记、办理出入库等后续的工作
(六)采购执行情况的评价
1、各类计划均有购置申请,均经过审批同意,5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均经过设备委员会讨论通过
2、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均采用招标采购方式,5万元以下医疗设备,采用市场调研后价格进行采购
3、招标采购前,设备科对拟购置设备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包含产品的资质证明,销售公司的相关情况、原招标中标的价格、配置、数量
4、合同的签署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均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核报财务、审计部门审核,院领导签字后,方可执行合同
(七)验收保管的评价
1、仪器设备到货后,装备科的验收人员(采购员、设备管理员、主管工程师)会同临床使用科室、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调试
2、设备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对照发票办理出入库手续
3、医院组织多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对,装备科仓库每年2次定期盘点或不定期的核对
(八)采购经办人及相关人员要妥善保管原始计划书、合同书、验收报告、票据等有关材料,不得涂改、丢失或销毁相关手续办完后,要将以上资料原件交设备档案管理员存档
(九)应严格按规定办理物资设备的暂付款、报销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杜绝先购后审现象的发生参与采购的单位或个人要认真学习物资采购供应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