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授权范围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须取得相应资质的各类医疗技术;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认为需要授权的医疗技术
二、医务部授权的医疗技术:普通药品处方权、麻醉药品处方权、精神药品处方权、抗菌药物处方权、特殊治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和经颅磁刺激治疗)、伽马刀治疗、心理治疗与心理测量、处方调剂权和影像医师诊断权科室授权的医疗技术除上述项目外,科室认为需要授权的项目,由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考核并授权
三、审批流程医疗技术人员取得相应技术资质一科室培训考核合格一填写申请表一科主任签字一医务部考核合格一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委员会授权一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准入要求
(一)普通药品处方权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
(二)麻醉药品处方权麻醉医师和从事临床专业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
(三)精神药品处方权精神一类药品从事临床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精神二类药品参照普通处方权
(四)抗菌药物处方权非限制级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限制级取得非限制级抗菌药物权限满5年和中级职称,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特殊使用级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满5年和高级职称,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