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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甲方)承包方北京天鸿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工程名称综合接地技防安全工程其他专业施工采购项目工程地点北京同仁医院三个院区(东、西、南院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结构类型/;檐高/跨度/米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叁佰玖拾陆万陆仟元整¥.00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期1本合同工程定于2020年12月21日开工;于2020年03月20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90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90天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第2条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王克凡第3条发包人工作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第4条承包人工作
4.1每月,2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4.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第5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经书面催告后仍不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第6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第7条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金额(大写)叁佰玖拾陆万陆仟元整合同金额(小写)@元
7.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合同预付总额.00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叁仟元整)0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款的95%余额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到期后14天内一次性结清第8条材料设备的供应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第9条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第10条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承包方不能按时完工,则每逾期一日需按合同总价款的2%向发包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11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2条补充条款如下
12.1本工程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计价方式采用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12.3附工程预算书1份(预算金额不得高于最终结算金额)
12.4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按照开工期《北京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工程类别人工费单价最低价计取;取费按不高于参考费率计取;辅材价格按照开工期《北京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主材价格开工期《北京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有的执行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市场询价
12.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需经过专业部门验收的工程应提供该专业部门的验收报告复印件),乙方提供竣工图(须加盖竣工图章)(纸质及CAD版)、工程保修书、材料设备明细表(品牌、型号、规格、投标人座机电话)一式三份
12.6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12.7本工程需审计
12.8如果发包方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大于审定金额,承包方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多付工程款及5%的质量保证金
12.9工程施工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订施工安全、消防协议书,明确责任
12.10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纸叁套
12.11承包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如有质量问题(不合格)一切由承包方负责,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2.12若乙方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隐蔽施工或其他新增的项目,该项需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12.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两年
12.14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12.15安全协议书、工程保修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1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处管理规定,甲方派遣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施工期间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处管理规定或其他事项,甲方负责人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合格人员
12.17施工期间违反质量、安全、不文明施工等行为,甲方有权依据《工程承揽须知》罚扣事项进行罚扣,罚扣金额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相应扣除,各参与投标公司与我院第一次签订合同时提供一式五份《工程承揽须知》签章版,留存于我院备案,直至来函声明不在投标我院工程时返还,以后投标无需再次签认《工程承揽须知》,但视为遵从其罚扣标准本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15日发包方(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前门支行承包方(章)北京天鸿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帐号:帐号0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