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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甲方哈尔滨沙龙宾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901QT2G法定代表人付强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丙方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7160法定代表人李连滨鉴于哈尔滨沙龙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创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198号的沙龙宾馆(以下简称“宾馆”)的经营者公司经股东哈创投授权,通过进场公开交易方式选定乙方对宾馆进行委托经营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委托订立委托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术语定义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下述含义
1.1“宾馆”(沙龙宾馆)是指甲方拥有资产所有权或合法委托经营权的的经营实体
1.2“财务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历年度第一个财务年度是指从委托经营实际营业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
1.3“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4“营业收入”是指与宾馆营业相关的各项营业收入的总和;丙方: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中国哈尔滨市“可分配利润”即甲方税后可以分配给股东丙方的红利;“乙方管理费”指乙方受托经营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费用甲方支付乙方管理费后,所有宾馆经营费用都由乙方承担“经营费用”是指与宾馆营业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包括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工资及福利、行政管理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交接日”是指甲乙各方正式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各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日期;第二条.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1宾馆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198号,建筑面积
2226.1平方米,现有客房49间、餐厅约170平方米宾馆内设有中国一以色列商务理事会联络办公室(哈尔滨)和哈尔滨市沙龙对以色列文化交流中心”两处办公场所宾馆现有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以实际交接清单为准)
(1)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2)宾馆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餐厅、厨房、办公室等设备;
(4)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宾馆经营所需的布草、耗材4宾馆设施设备包括以下内容(以实际交接清单为准)宾馆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包括客房内电话及电视接收线路)、燃气、给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和空调、卫生设备、冷藏、变配电等设备及设施
2.5公司及宾馆的现有营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环保证明电梯、锅炉安全验收许可证明如需要办理的其它执照、许可和证明由乙方负责申报办理第三条.委托经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宾馆的经营和管理,期限为交接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第四条.合同保证金1乙方应付保证金总额计算方式为当年保底额度X50%+2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付至甲方以下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乙方应保证整个运营期间保证金始终不低于该数额,如低于该数额乙方在10日内补足管理期限届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解除的,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剩余保证金第五条.委托经营费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营业收入必须全部进入甲方账户,由甲方对外提供经营发票乙方承诺委托经营期间,对甲方给予利润保底即乙方承诺甲方每年税后剩余的可分配给丙方的利润不低于如下标准首年保底额度摘牌价格与当年实际经营时间按比例折算剩余年度保底额度计算公式为120X(1+(摘牌价格-110)/110)否则由乙方予以补足:委托经营期间各年度收入扣除应由甲方缴纳的税费后,减去甲方的保底利润后差额为乙方管理费,乙方应为甲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在甲方按照
5.3条支付乙方管理费后,宾馆委托经营期间全部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有盈余属于乙方利润;如有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委托经营期间的乙方管理费及甲方利润每半年一个结算周期,每年6月31日和12月31日为结算日,支付及结算方式如下
(1)提存日前甲方当月营业收入入账后可全额预付给乙方,用于宾馆经营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2)提存日后甲方的营业收入在甲方账户中提存,待结算日结算后支付
(3)各方结算后,由甲方将净利润作为红利支付给丙方,如届时甲方账户剩余款项不足甲方保底利润,由乙方在7日内从前期收到的预付款中返还,预付款全部返还数额不足的,由乙方补足逾期不返还或者不补足的,甲方有权在乙方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乙方应按照实收管理费总额,在结算后5日内为甲方开具增资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日内支付剩余乙方管理费(如有)乙方受托经营期间,支出的宾馆经营费用,全部由乙方付款、结算并自行开具发票入账乙方承担沙龙宾馆的水、电、气、取暖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代收代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费用发生后次月前五日内及时支付,因未及时支付费用导致宾馆断水、断电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经营管理要求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丙方任命,委托经营期间公司总经理由乙方指派,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执行董事授权范围内,依照本合同负责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根据需要可任命部门经理及各岗位工作人员;甲方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公司的公章、法人名章及财务印鉴及宾馆营业软件管理系统及财务核算软件系统甲方有权对宾馆的经营情况,以及财产、财务等进行审查、监督3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营业管理报表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甲方,保证甲方财务核算顺利进行4乙方要确保应收账款余额不超过前12个月收入总额的5%o乙方应备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证宾馆运营所需的现金流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宾馆正常经营外的其他活动,不得发生经营外的其他相关支出,凡对外融资、担保、产权、股权处置、项目投资等均由甲方决定,乙方或其委派担任宾馆的总经理等均无权做出上述等与宾馆正常管理无关的涉及处置甲方权益的决策指定联络人及沟通方式甲、乙、丙三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委派各方联络人对委托事宜进行沟通第七条.运营指标乙方承诺运营期间携程评分应在
4.5分以上(目前为
4.8分),使之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乙方应制定标准工作手册,作为经营管理的标准以及甲方监督检查的依据;乙方应将宾馆的营销工作纳入乙方已有营销渠道中,做好对外促销和营销宣传工作第八条.交接甲乙各方在此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共同进行盘点交接,设备设施由作为委托经营资产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布草备品由乙方在盘点交接后三日内按原进价将结算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经营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宾馆的任何财产,在经营期满后乙方将所接收的全部财产(除乙方已经付款的布草备品外)归还给甲方,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乙方应负责在1个月内完成下列移交事宜
(1)全面盘点企业的所有财产,列出数量清单,交甲方验收;
(2)做出合同终止期的财务决算;
(3)乙方派出总经理配合完成离任审计;
(4)做好各种移交工作,办妥各项移交手续本合同
8.3条约定的交接工作未完成前,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乙方最后一期管理费5本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在75日内对经营事项进行筹备对接工作第九条.使用与维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宾馆现有装修、装饰进行改动,尤其是不得对犹太风格装修进行改动乙方应保证沙龙宾馆犹太祷告室按原设计功能使用,妥善保管犹太祷告室内的手抄本圣经及其它物品,不得改变用途及结构等乙方应保证“中国一以色列商务理事会联络办公室(哈尔滨)和哈尔滨市沙龙对以色列文化交流中心”两处办公场所正常使用,继续发挥沙龙宾馆作为哈市与以色列交流合作的综合性平台的作用,促进与以色列经贸交往和人文交流乙方对宾馆的经营及防火等相关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其责任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在管理期间可视宾馆的实际状况向甲方提出宾馆更新维修、装修计划的书面申请,由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负责具体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人员安排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宾馆经营所需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均由乙方负责招聘,乙方应与管理人员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保险,员工工资保险等用工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进场后一个月内,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员工名册、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不允许上岗,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原有两名职工(其中电工一名、保安一名)乙方同意继续留用,留用期间工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协议第十一条.保险甲乙各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必须的宾馆财产和责任险项,宾馆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其中宾馆财产保险、公共责任险等运营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宾馆名称的使用乙方须继续使用沙龙宾馆名称,沙龙宾馆其客用品及对外宣传品上继续使用沙龙宾馆统一的视觉识别系统,规范宾馆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色值、版式等第十三条.保密各方同意对本合同文本,以及乙方在实施管理期间所提供或编制的所有资料和宾馆本身的有关图纸、图表、数据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各方均承担保密责任,以维护甲乙各方的合法利益如任何一方发生泄密行为时,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即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超出各方控制能力的不可预计、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况,包括罢工、战争、国内骚乱或政府行为包括非违法经营状态下重要执照或许可证被撤销,给宾馆经营带来的严重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说明这个事件的原因、开始时间以及预计的持续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该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各方均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尽可能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均应按照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以下义务及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已经收取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1未按照本协议
5.5条约定进行结算、付款、开票,超过1个月的;2没有按期补足保证金,超过1个月的;3违反合同
9.
1、
9.2条约定擅自改变装修装饰,擅自改变办公室用途的;4违法经营导致甲方被行政处罚的;5未按照合同
10.1条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缴纳养老保险,经甲方通知应拒不改正的;6违反
6.6条约定,对外以甲方名义订立合同的;7违反本协议第
6.4条约定应收账款余额超过收入总额的10%的8出现经营安全事故的;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安全、食品安全、及人身安全等事件;9因经营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或成为网络负面热点的;10其他严重违约情形11乙方需至少保证五年的经营期,依照本合同经营至第五个年度时,若乙方不能继续满足本协议约定义务,须在第五个年度结束前,提前三个月书面告之甲方、丙方,未向甲方、丙方提供书面材料,视为违约甲方依据
15.3条与乙方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有相关款项仍未支付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
15.2条约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有上述情形,甲方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剩余合同期甲方有权将保底利润应上浮30%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的计算方法为合同剩余期限甲方可获得保底利润的30%乙方未按照
8.3条约定期限完成移交的,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标准为同期保底利润的2倍如本合同各方都有违约行为,则应按各方违约责任的大小,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议解决
17.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各方签字盖章及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每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才能生效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之用
17.4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修正协议类文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度保底额度提存日上半年下半年2018年度按约定计算(下同)2018年4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2019年度略2019年4月30日2019年10月30日2020年度略2020年4月30日2020年10月30日2021年度略2021年4月30日2021年10月30日2022年度略2022年4月30日2022年10月30日2023年度略2023年4月30日2023年10月30日2024年度略2024年4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2025年度略2025年4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2026年度略2026年4月30日2026年10月30日2027年度略2027年4月30日2027年10月30日合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