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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实验室安全】北京林业大学实验人员安全行为规范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人员行为,预防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有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行为(15个必须)必须具备准入资格;必须签订安全承诺;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着装要求;必须熟知应急措施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必须核查危险因素;必须有效合理防护;必须明晰配存禁忌;必须严格实验值守;必须做好实验交接;必须规范处置废物;必须事后及时清理;必须认真记录台账
二、禁止行为(15个严禁)严禁饮食吸烟;严禁打闹急走;严禁私带外人;严禁自习娱乐;严禁睡觉过夜;严禁私拉乱改;严禁冒险作业严禁随意动用明火;严禁隐瞒安全隐患;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为非实验设备充电;严禁随意拆装维修设备;严禁私自购买危险物品;严禁存放实验无关物品;严禁擅自带走实验物品
三、权利行为(6个拒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冒险施救有权拒绝进入不安全环境;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设备;有权拒绝开展不安全实验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